電子郵件信箱
Purchase006@mail.mil.tw
工程計畫編號
111-6361111163000620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勝利路330號(空軍第六混合聯隊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10/0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屏東郵政102號信箱或親送屏東市勝利路330號會客室投標箱內(請勿郵遞至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郵政90325號)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15日曆天內開工,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採用本軍部頒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時需檢附之證明文件(得為影本)為
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廠商。
(一)非屬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規定之廠商。
(二)持有下列有效證照或變更申辦作業中之主管機關足資佐證之文件:
1、公司設立或登記証明。
2、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僅須繳驗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其餘證照同意免繳驗。
附加說明
廠商如須現地勘查,可於等標期間之上班時間(上午0800~1100,下午1330~1700時) 以電話預約,並憑購買招標文件(招標單)首頁進入現地勘查:
地 址:屏東市勝利路330號
聯絡電話:08-7656111#773574 0985114943
聯 絡 人:朱至唯
現場投標廠商,請於投入標箱前,將標函打印時間後再投入,以避免後疑。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自行下載。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免費,請多加利用)。
其他
1.會客登記時間:請於開標前乙日1600時前聯繫徵購室08-7663408辦理人員會客申請,並於開標前30-20分鐘至機關會客室辦理會客。
2.請於辦理登記前備妥3種以上主管機關核發附相片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如國民身份證或駕駛執照等)以備開標及辦理會客查驗用。
3.本工程為執行前辦理招標,並以「保留決標」方式辦理開標作業,另俟預算奉核後再辦理決標、訂約與施工,如預算遭刪減,則不予辦理決標。有關繳交押標金、保證金及其他擔保權益風險由投標廠商負擔。
4.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時,應自行全程配戴口罩,自主管理人員健康情況,如經量測超過體溫標準(額溫37.5度、耳溫38度以上),將拒絕該員進入標場,並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
5.押標金若經換算有小數點,則無條件進位至整數。
6.本單位電子押標金退還程序須至少7個工作天,請廠商多加利用紙本票據方式繳納;另請以廠商名稱之帳戶繳納電子押標金,以利退還作業順遂。
7.本次修訂減少案內施作項目。
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11年7月4日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機關通知或機關公告之次日起至民國111年7月11日止提出書面通知;對決標過程有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於決標後15日內以書面提出,受理機關:空軍第六混合聯隊徵購室(地址:900屏東郵政90325附5號信箱、電話:08-7663408、傳真:08-7326944)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第六混合聯隊(地址:900屏東郵政90325附5號信箱、電話:08-7663408、傳真:08-732694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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