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6301080302900110 已決標公告

1080101興隆退舍拆除工程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決標日:108/07/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繹達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90,000
原始預算
$ 997,336
底價金額
$ 997,336
決標折數
99.2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12 - 拆除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嘉文
聯絡電話 (02)27386487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作戰指揮部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聯絡人 劉嘉文
聯絡電話 (02)27386487
傳真號碼 (02)27327858
電子郵件信箱 xic0725@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8/07/18
原公告日 108/07/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付現、現場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7/23 17:00
開標時間 108/07/24 09:0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本部東側門,洽承辦人簽執廠商投標文件二聯單)。2.通信投標:臺北郵政90253附1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5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E101011營造業丙等(含)以上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所繳納之押標金抬頭應填「空軍作戰指揮部」或空白,否則不予決標;如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本部為受款人。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發票、驗收合格紀錄,僅檢附契約為不合格)。 3.本案開封方式採不分段開啟標封,投標資料全部投入同一標封。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作戰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作戰指揮部」並受理之。 5.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細則第43條規定刊登公報日為108年7月18日,截標日為108年7月23日止,等標期6日,疑義期限為108年7月19日1700時前;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為108年7月29日1700時前;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於決標後15日以書面送(寄)達本部(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 6.參加現場開標者請於108年7月24日0840時前攜帶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抵達本部東側門以利作業,廠商未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之權利。 7.領、投、開標問題,請洽劉嘉文先生:(02)2733-4828;規格及後續履約問題,請洽陳柏廷先生:(02)2738-6487。 8.本案得標承商應於得標後14日內(不含國定、例假日)繳足履約保證金,繳交後5日內(不含國定、例假日)簽訂合約及取得核發之拆除執照並經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不含國定、例假日)開工,並依本部施工人員名冊格式予以逐一造冊併身份證、駕照、行照等證件影本彙整妥送承辦單位辦理安全查核,若因安全查核資料延遲交至本部,導致承商無法施工者,其延誤之工期概由承商自行負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作戰指揮部(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電話:02-2733-4828、(02)2738-6487)。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嘉文
聯絡電話
(02)27386487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作戰指揮部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聯絡人
劉嘉文
聯絡電話
(02)27386487
傳真號碼
(02)27327858
電子郵件信箱
xic0725@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8/07/18
原公告日
108/07/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付現、現場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7/23 17:00
開標時間
108/07/24 09:0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本部東側門,洽承辦人簽執廠商投標文件二聯單)。2.通信投標:臺北郵政90253附1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5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E101011營造業丙等(含)以上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所繳納之押標金抬頭應填「空軍作戰指揮部」或空白,否則不予決標;如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本部為受款人。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發票、驗收合格紀錄,僅檢附契約為不合格)。 3.本案開封方式採不分段開啟標封,投標資料全部投入同一標封。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作戰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作戰指揮部」並受理之。 5.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細則第43條規定刊登公報日為108年7月18日,截標日為108年7月23日止,等標期6日,疑義期限為108年7月19日1700時前;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為108年7月29日1700時前;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於決標後15日以書面送(寄)達本部(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 6.參加現場開標者請於108年7月24日0840時前攜帶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抵達本部東側門以利作業,廠商未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之權利。 7.領、投、開標問題,請洽劉嘉文先生:(02)2733-4828;規格及後續履約問題,請洽陳柏廷先生:(02)2738-6487。 8.本案得標承商應於得標後14日內(不含國定、例假日)繳足履約保證金,繳交後5日內(不含國定、例假日)簽訂合約及取得核發之拆除執照並經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不含國定、例假日)開工,並依本部施工人員名冊格式予以逐一造冊併身份證、駕照、行照等證件影本彙整妥送承辦單位辦理安全查核,若因安全查核資料延遲交至本部,導致承商無法施工者,其延誤之工期概由承商自行負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作戰指揮部(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電話:02-2733-4828、(02)2738-6487)。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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