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itispm@yahoo.com.tw
工程計畫編號
107-621600048210010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4段121號
開標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4段121號本單位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2/2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4段121號本單位總值星官室;郵遞:臺北市松山區台北郵政90375號信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採用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登記或設立證明。
(2)納稅證明。
(3)土木包工業(含)以上或營業項目具承攬本案相關標的之廠商(需檢附相關證明)。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5)餘同「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06年11月20日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 充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機關通知或機關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通知;對決標過程有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於決標後15日內以書面提出,因受機關 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並受理之。電話 02-27171657、傳真02-25452369,地址:台北市民權東路四段121號。
2.現場領標,台北市民權東路四段121號本單位會客室(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販售時間:上班日每日0900時至1100時,1400時至1600時整,逾時不後),另因本機關有門禁限制,領標前請先電話預約,免影響各廠商權益。
3.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30元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寄台北市民權東路四段 121號,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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