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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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200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1/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20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一0三條規定之不良記錄。
(二)持有下列有效證照或變更申辦作業中之主管機關足資佐證之文件:
1.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之登記資料投標。
2. 該營業登記證。
3. 納稅證明。
4. 同業公會會員證(以該證書有效期限內為準)。
5. 需具有甲級電氣承裝業執照。
附加說明
1.現場投標: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200號。
2.通信投標:岡山14-3號信箱。
3.電子投標:http//web.pcc.gov.tw
(招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公開招標。
(報價方式):本案採分項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
(決標方式):本案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商。
(履約地點)、(聯絡人及電話):
聯 絡 人:賴冠瑉。
聯絡電話:自動:(07)626-1823
軍用:(07)6254-141轉976164。
4.交貨時間:
限107年12月14日完工。
5.本案預算尚未奉核,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招開決標會議;另後續確認預算不會奉核則不予決標。
(其他):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07年10月22日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機關通知或機關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通知;對決標過程有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75條於決標後15日內以書面提出。
受理機關:空軍第三後勤指揮部,地址: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200號,電話(07)626-1417,傳真:07-6254329。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台北市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廉政署: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08-8888。
高雄市調查處:電話:07-2711131,傳真:07-2617739,地址:高雄市成功一路428號。
三、建請進入本指部營區現勘或參標廠商,應確遵「國軍軍機保密作業規定」,禁止廠商攜帶未經奉准之資訊設備(智慧型等照相手機或設備),避免發生洩密之情事。
四、餘未盡事宜均按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第三後勤指揮部(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200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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