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28臺中市大雅區豐原陽東郵政90307號
電子郵件信箱
camper0919@gmail.com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現場 台中市大雅區中清路五段2號(會客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1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 台中市大雅區中清路五段2號(會客室)/郵遞 神岡郵政第23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登記合格土木包工業(含以上)。
(一)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一0三條規定之不良記錄。
(二)持有下列有效證照或變更申辦作業中之主管機關足資佐證之文件:(符合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組織條例第十六條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參加投標時,除法另有規定或檢附主管機關同意得免有效佐證文件者外,僅須繳驗當年度工會會員證,其餘證照同意免繳驗)
⒈公司執照(非公司組織則免附)或公司登記證明書(請投標廠商擇一檢附),另廠商無公司執照者,須以經濟部(或直轄市政府)出具公函影本代之(屬獨資廠商則免)。
⒉以網路列印之營利事業登記資料。
⒊營業登記證。
⒋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廠商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⒍其他招標規定之資格證明文件(委託書二份、授權書乙張、廠商資格審查表乙張、不圍標具結書乙張、領回押標金收據乙張、工程投標廠商印鑑單乙張、投標廠商聲明書乙張)。
附加說明
本案已開放電子領投標,若遇網路問題無法下載時,來電索取將免費提供(04-25623411#573414採購官)。
2.本聯隊幅員廣大,請欲參與開標作業之廠商,於開標前30分鐘,攜帶至少3樣證件(身分證、行照、駕照等)至大營門會客室辦理會客手續。
3.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自公告日次日起四分之ㄧ日內(106年1月30日前),以書面或傳真向本聯隊申請釋疑,本聯隊自收受疑義之日起至截止日前一日內,將以書面答覆申請釋疑之廠商,必要時得公告之;
4.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規定有異議者,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ㄧ,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10日,以書面或傳真向本聯隊申請釋疑。
5.若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由本聯隊另行公告,並視需要延長等標期,惟不個別通知,均請各廠商於開標前應自行注意查詢本案招標有關資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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