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7795416@yahoo.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200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1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200號。
2.通信投標:岡山14-3號信箱。
3.電子投標:http://web.pcc.geps.gov.tw
履約地點
空軍第三後勤指揮部發動機修理廠。聯絡人、電話及地址:賴冠瑉中尉(07)6254141轉976324、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 20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
(一)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一0三條規定之不良記錄。
(二)持有下列有效證照或變更申辦作業中之主管機關足資佐證之文件:
1.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之登記資料投標,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之登記資料投標。
2. 該營業登記證。
3. 納稅證明。
4. 同業公會會員證(以該證書有效期限內為準)。
5. 需具有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資格證書。
決標原則
1.本案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商。
2.本案配合106年度工期施做期程,故先以保留決標辦理。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者,請於105年12月9日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機關通知或機關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通知;對決標過程有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於決標後15日內以書面提出。受理機關:空軍第三後勤指揮部,地址: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200號,電話:(07)626-1417,傳真07-6264329。
二、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
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8、傳真:02-85099469)
高雄市調查處:電話:07-2711131、傳真:07-2617739、地址:高雄市成功一路428號。
三、需進入本指部營區現勘或參標廠商,應確遵「國軍軍機保密作業規定」,禁止廠商攜帶照相手機進入營區,以避免發生內部文件外流等情事,進而遭媒體或競爭廠家不當引用造成爭議及民眾誤解。
四、餘未盡事宜均按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第三後勤指揮部(地址: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200號,電話: (07)626-1417,傳真 07-626432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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