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郵政90220附114號
電子郵件信箱
nfcnavy@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應於規定截止時間前通知本部(上班時間0800~1700時,)通知本部人員收件(徐先生0963423920或07-5885117)
開標地點
海軍戰鬥系統工廠開標室(高雄市左營區介壽路2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規定截止時間前通知本部(上班時間0800~1700時,)通知本部人員收件(徐先生0963423920或07-5885117)或寄達左營郵政184號信箱
履約期限
於通知次日起25日曆天(含)前完工,詳如契約附加條款第四條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納稅證明等,餘詳如「投標須知」。
(2)營業項目具有主管機核准設立之汽車修理業(JA01010)。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案禁用大陸地區產品,並禁止僱用大陸地區人士及非法外勞。
3.開標日特殊狀況處置:
(1)開標日本部因故停止辦公無法如期開標時,逕行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開標。
(2)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本部或所在地區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若順延後之時間逾開標時間,則開標時間一併順延至原訂時間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3)順延開標之起迄時間,各投標廠商應主動用電話或傳真或親自到本部向專人查詢,以確定開標日期時間。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規定:
(1)依本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機關於招標公告中一併公開之預算金額,為該採購得用以支付得標廠商契約價金之預算金額,機關應於招標前確認,且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
(2)為利廠商瞭解預算金額之意義,機關得就已公開之預算金額,一併於招標文件規定「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本案截標期為109年12月17日1700時止;開標時間為109年12月18日1500時。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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