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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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售價$100元及付款方式:現金
履約期限
簽約日之次日起15個日曆天(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納稅證明
3.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各項招標標的類似(如料號組類別或適用裝備相同之承做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契約連同驗收紀錄」或「結案公函」或「付款收據」,若經審查無法足以證明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判定為不合格標。
4.餘同「海軍戰鬥系統工廠工程、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因應新冠肺炎影響,開標場所為密閉空間,請投標廠商開標時攜帶口罩。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親自領取:標單工本費100元如需購買請洽採購科由專人辦理。
二、郵購者:標單每份新臺幣壹佰元整(以現金或郵政匯票繳交)寄左營郵政90197號信箱(採購科收)及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自行考量郵寄時程及足額郵票,因例假日不受理,若因此延誤時間,本廠概不負責)。
標單領取時間
上班時間上午0800時至下午1700時止(每日上班時間)
三、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歡迎多加利用),所需軟體及硬體設備(或相容系統):
A.WIN XP,WIN98或WIN NT。
B.領標作業軟體。
C.瀏覽器。
D. MSOFFICE軟體。
E.列表機。
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廠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其他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疑義期3天(112年8月16日止)異議期10天(112年8月24日止)請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受理機關:本廠供應處採購科、電話:(07)5851440#1282、傳真:(07)5823153、地址:左營郵政90197號信箱。
其他事項:
1.投標廠商投標標封請詳載註明:標的名稱、案號、廠商地址、電話、負責人、統一編號,以利作業。
2.本廠投標須知及通用條款內容有修正,請依最新規定檢附投標文件。
3.本廠開標地點自106年4月1日起搬遷至高雄市左營區介壽路20號,請廠商勿再前往海韻營區。
4.請參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本之「投標廠商聲明書」,避免標封所附「投標廠商聲明書」文件與招標文件不符判定不合格。
5.本案有收取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請於投標時檢附『投標須知之附錄二十二-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另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免收押標金。
6.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請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7.履約期限:
立約廠商(以下簡稱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15個日曆天(含)內乙次將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含驗收應交文件,如無法提供文件者,視同未交貨;若最後1日為非政府機關上班時間,則順延至次1工作日)。
【詳清單(18)備註7.交貨時間】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軍戰鬥系統工廠(地址:左營郵政90197號信箱、電話:07-5851440#1282、傳真:07-582315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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