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郵政90187-2號信箱
電子郵件信箱
li0768@yahoo.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新台幣壹佰元整
開標地點
高雄市左營區介壽路20號海軍保修指揮部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高雄市左營區介壽路20號(海軍保修指揮部專用投標箱,未依規定投遞者為不合格);郵遞:高雄左營郵政78號信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部為國防軍事單位,各委購單位依主管機關訂定之採購契約範本及依單位特性、需求,檢視非屬通用條款律定者,於採購清單內明確律定奉核後,即可納入招標文件,以作為後續該購案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餘詳「投標須知」(另需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投標廠商需提供與履約能力有關文件,下列文件擇一提供:
A.提供國軍各主辦機關核頒合格文件,且有效期須無逾開標日期(頒證品項須包含本案軍品)。
B.投標廠商須提供具有完成維修、維護與招標標的相關系統裝備類似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內品項須有料號可供識別(料號組別為70-自動資料處理設備),並提供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證明文件包含驗收合格紀錄(含契約計畫清單品項)及收取契約價金證明。
C.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公司設立登記營業項目須有CD01060-航空器及其零件製造業,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其有專門技能之証明,下列文件擇一提供:
a.EASA歐盟飛機維修証照。
b.FAA美國飛機維修証照。
c.CAA民航局飛機維修証照。
d.原廠頒發之合格證書。
(3)得標商於得標後須取得原廠分解、檢查I、D級維修手冊(若須執行非破壞性檢測,則應檢附檢測報告)或相關維修逆向工程技術文件及測試檯(文件及測試檯均不得低於甲方使用單位維修技令測試之項目及標準),配合於物料驗收時出示及提供相關測試報告及照片。
餘詳閱投標須知及清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現場領標,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368號(海軍保修指揮部,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海軍保修指揮部),寄813高雄左營郵政90187附2號信箱海軍保修指揮部採購組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者,均改為「海軍保修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海軍保修指揮部」並受理之。
4.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請於106年5月7日1700時(異議為106年5月14日1700時)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釋疑,逾期提出疑義或不具名者不予受理,其餘規定詳如投標須知或契約條款。
6.本案禁用大陸地區產品,並禁止僱用大陸地區人士及非法外勞。
7.開標日特殊狀況處置:
(1)開標日本部因故停止辦公無法如期開標時,逕行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開標。
(2)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本部或所在地區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若順延後之時間逾開標時間,則開標時間一併順延至原訂時間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3)順延開標之起迄時間,各投標廠商應主動用電話或傳真或親自到本部向專人查詢,以確定開標日期時間。
8.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規定:
(1)依本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機關於招標公告中一併公開之預算金額,為該採購得用以支付得標廠商契約價金之預算金額,機關應於招標前確認,且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
(2)為利廠商瞭解預算金額之意義,機關得就已公開之預算金額,一併於招標文件規定「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軍保修指揮部「地址: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368號(高雄左營郵政90187附2號信箱)、電話:07-5883945、傳真:07-588026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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