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uao46c0206@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在修艦大樓(舊海軍橋旁)270宜蘭縣蘇澳鎮軍港路10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海軍保修指揮部/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2/2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00宜蘭縣蘇澳鎮軍港路10號
履約期限
簽約次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設計圖送審及簽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的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勞動部【原勞委會】認可之固定式起重機之「製造設施型式檢查合格證明文件」),「結案驗收證明書」或「契約連同驗收紀錄」或「結案公函」或「付款收據」。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親取者至本部採購科領取 2.郵寄領標者請檢附工本費及回郵信封逕寄:蘇澳郵政90196之4號信箱採購科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歡迎電子領標其文件下載免收工本費**),另請附130元快捷郵資(郵票或現金)。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親送書面報價資料者請將資料遞送至東海營區大門口;郵寄遞送者請逕寄:蘇澳郵政49號信箱採購科收。
﹝決標方式﹞:進入底價並且報價(總價)最低者得標(若分項報價(單價、總價)高於公告預算,依規定判定為不合格標)。
一、﹝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公告日起5日(113年11月11日),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次日起11日(113年11月18日),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受理機關: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電話:03-9968603、傳真:03-9954235、地址:27000宜蘭蘇澳郵政90196附4號。
二、交貨期限:
(1)乙方應於簽約次日起 15 日曆天內完成設計圖送審及簽核,先以書面方式將天車基礎設計圖送交甲方使用單位完成審認,審認無誤後(如需缺改則由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後5日曆天內完成回覆),由乙方交結構技師公會簽核,完成簽核審查後出具合格證書,甲方收到合格證書後以書面或電傳方式通知乙方開始訂製,乙方應於收到甲方使用單位訂製通知後 3 日曆天內用印回傳;另甲方使用單位應將乙方送交之天車基礎設計圖(含送交日期)、書面通知乙方開始訂製及乙方接獲通知等相關書面資料移由甲方履驗單位納入案卷備查。
(2)乙方應於下訂次日起 80 日曆天內,將本案採購標的(含應提供之各項書面證明文件資料及附件2軍品繳貨單)送達甲方交貨地點完成交貨(若最後 1 日為非機關上班時間,則順延至工作天),如無法提供文件者,視同未交貨。
(3)經甲方目視驗收檢查合格後通知乙方,乙方接獲甲方使用單位以書面或電傳方式通知 5 日曆天內至甲方辦理工安講習及開工申請(如附件 3 蘇支部承攬作業危害告知書之附表 7),工安講習及開工申請完成次日起70日曆天內安裝完畢。
三、本案前提辦理,依國軍採購採購作業規定第41點規定,先行開標,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四、本案投標之廠商地址、負責人及聯絡電話等資訊將於年度結束後實施問卷滿意度調查,以供單位建構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電話:03-9968603、傳真:03-9954235、地址:27000宜蘭蘇澳郵政90196附4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