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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標的如未能於契約屆滿前完成次年度招標訂約作業或年度預估總價已用罄,得以後續擴充期間為 1 年,擴充需求為項次 1:10 次、項次 2:12 個月、項次 3:12 個月、項次 4:3 次,金額為新臺幣 167 萬6,000元,請准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本案屬長期契約,為維護本部權益及環境維護任務執行順遂。
履約期限
契約有效期限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親取者至本部供應科領取。 2.郵寄領標者請檢附工本費及回郵信封逕寄:蘇澳郵政90196附4號信箱供應科。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歡迎電子領標其文件下載免收工本費**),另請附130元快捷郵資(郵票或現金)(如郵資調整依郵局實際金額為主)。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親送書面報價資料者請將資料遞送至東海營區大門口(廠商須於標單空白處打印時間);郵寄遞送者請逕寄:蘇澳郵政49號信箱供應科收。
﹝決標方式﹞:進入底價並且報價(總價)最低者得標。
一、﹝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公告日起2日(112年12月08日),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次日起11日(112年12月18日),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受理機關: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電話:03-9968603、傳真:03-9954235、地址:27000宜蘭蘇澳郵政90196附4號。
二、交貨時間:本案履約期間自 113年 1 月 1 日起(若無法於 113年 1 月 1 日前決標則自簽約日起)至 113年 12 月 31 日止。
三、本案採開口契約模式,預估數量係便於乙方評估投標、履約成本,以決標之單價計列契約,並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決標後依決標單價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及預估貨款製作契約,並以預算(預估貨款總價)為上限之採購。本案採購項目僅為預估數量,不得解釋為甲方有向乙方採購「一定數量」之義務,若逾契約效期雖未全數完成履約,契約亦自然終止;本案契約有效期限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若無法於 113年 1 月 1 日前決標則自簽約日起)至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或於前述期限內全案預估貨款總價履行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時,契約即自動終止。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電話:03-9968603、傳真:03-9954235、地址:27000宜蘭蘇澳郵政90196附4號信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