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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各項施作節點如期如質履約執行。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船舶電源系統)之承做文件,如「結案驗收證明書」或「契約連同驗收紀錄」或「結案公函」或「付款收據」。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親取者至本部供應科領取。 2.郵寄領標者請檢附工本費及回郵信封逕寄:蘇澳郵政90196附4號信箱供應科。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歡迎電子領標其文件下載免收工本費**),另請附130元快捷郵資(郵票或現金)(如郵資調整依郵局實際金額為主)。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親送書面報價資料者請將資料遞送至東海營區大門口(廠商須於標單空白處打印時間);郵寄遞送者請逕寄:蘇澳郵政49號信箱供應科收。
﹝決標方式﹞:進入底價並且報價(總價)最低者得標。
一、﹝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公告日起2日(112年12月08日),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次日起11日(112年12月18日),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受理機關: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電話:03-9968603、傳真:03-9954235、地址:27000宜蘭蘇澳郵政90196附4號。
二、履約期限:
(1)乙方須於簽約日之次日起60日曆天完成材料交貨(須檢附原廠出廠證明及原廠測試報告),及依甲方承攬作業危害因素及安全衛生注意事項告知書相關規定,備妥相關開工應繳資料交付甲方監工單位辦理開工申報審查(詳如承攬作業危害因素及安全衛生注意事項告知書內附件1),並由甲方監工單位將乙方施工人員名冊移保防實施人員安全查核。
(2)乙方開工申報審查完成及材料查驗合格後,由甲方監工單位以書面(傳真)通知乙方開工,乙方應自收到前述通知並用印回傳次日起5日曆天辦理開工,並於開工日起30日曆天(含)內完成加改裝交貨(含驗收應交之文件,如無法提供者,視同未交貨),乙方若未依期限辦理開工,則自甲方書面(電傳)通知次日起開始列計工期,如履約期間有任何影響施工情形,乙方應以書面通知方式向甲方監工單位反映,未反映者其他延遲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電話:03-9968603、傳真:03-9954235、地址:27000宜蘭蘇澳郵政90196附4號信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