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250,000元,數量為12個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中山二路94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基隆市中山區中山二路94號供應科;郵寄:基隆郵政10-40號信箱
履約期限
履約有效期限自112年1月1日起(若簽約日期逾112年1月1日,則自簽約次7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檢附雇用之廚房烹飪專業人員中至少乙員具備中餐丙級(含)以上技術士證照。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基隆市中山區中山二路94號供應科。
2.郵購領標:請寄基隆市中山區中山二路94號供應科;並註明案號及函索標單等字樣。
(內附標單工本費壹佰元並貼妥A4回郵信封)。
【支票抬頭名稱:海軍基隆後勤支援指揮部】,請加附押標金影本及回郵信封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標單工本費新台幣壹佰元整
【未來增購權利】否
【其他】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者,請分別依政府採購法於112年1月1日(疑義)、112年1月9日(異議)前以書面送達本部供應科請求釋疑或聲明異議。受理機關:海軍基隆後勤支援指揮部。電話:02-24225473。傳真:02-24257471。地址:基隆市中山區中山二路94號(供應科)。
招標次別:第 2 次(修訂後第1次),本次招標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
本案修訂:契約附加條款第三條項次一、五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軍基隆後勤支援指揮部供應科(電話:02-24225473,傳真:02-24257471,地址:基隆市中山區中山二路94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