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azibu2020@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案山里文山路900號
開標地點
海軍馬公後勤支援指揮部開標室(澎湖縣馬公市案山里文山路900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海軍保修指揮部/馬公後勤支援指揮部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6/1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投至本部外東門開標室投標櫃;郵寄:880馬公郵政114號信箱
履約期限
#1-7,9-22項訂約後次日起60日曆天內,#8項(詳標單
廠商資格摘要
1.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3.廠商具有供應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供應之文件,檢附「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契約連同驗收紀錄」或其他足以證明全案完成履約且經驗收合格之文件.
4.詳標單及本部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郵購領標者,請自附回郵大型信封及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寄馬公郵政90193號信箱(或馬公市案山里文山路900號)供應科。
◎掛號郵資:每份92元(計費標準為不逾500公克)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請於111年4月4日前(異議為111年4月11日前),書面向本部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其餘規定詳(投標須知或契約條款)。
三、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部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剪裁、篡改。
四、投標文件應包含全份「廠商投標報價單」,連同資格證明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不合格標處理。
五、投標廠商請填寫「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並納入投標文件,俾憑向金融機構查詢認定廠商繳納或申請退還押標金、保證金是否有重大異常關聯(詳本部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二)。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軍馬公後勤支援指揮部(地址:馬公郵政90193號信箱或澎湖縣馬公市案山里文山路900號、電話:06-9215311;傳真:06-921400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