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E06515P003 已決標公告

營區設施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決標日:105/11/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禾典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22,314
原始預算
$ 1,600,000
底價金額
$ 1,548,996
決標折數
85.3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惠媛
聯絡電話 (06)9215311
機關代碼 3.5.48
單位名稱 海軍保修指揮部/馬公後勤支援指揮部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案山里文山路900號
聯絡人 蔡惠媛
聯絡電話 (06)9215311
傳真號碼 (06)9214005
電子郵件信箱 y9219019@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0條第4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個案)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案山里文山路9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9 17:00
開標時間 105/11/10 10:5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案山里文山路9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專人:投至本部外東門開標室投標櫃;郵寄:馬公郵政11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3.依法在中華民國登記開業之建築事務所,並應檢附開業證書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4.餘詳標單及本部投標須知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郵購領標者,請自附回郵大型信封及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寄馬公郵政90193號信箱 (或馬公市案山里文山路900號)供應科 ◎掛號:每份郵資45元 (以上為不逾250公克之郵資)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請於105年11月5日前(異議為105年11月14日前),以書向本部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其餘規定詳如(投標須知或契約條款)。 三、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四、檢舉受理單位:(1)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澎湖縣調查站:電話:06-9278888、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 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五、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部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剪裁、篡改。 六、本案本單位已備妥招標文件(含電子或現場領標)不同意收受報價單。 七、投標文件應包含全份「廠商投標報價單」,連同資格證明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不合格標處理. 八.投標及開標方式:  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第一階段為資格、規格標,第二階段為價格標。 九.報價及決標方式:  本案採費率報價、費率決標方式辦理(以直接工程成本4.235%為上限),並採開口式契約之作業模式,以個案決標金額直接工程成本與決標費率乘積計價付款,費率列計契約。 十.決標原則:  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訂定底價方式辦理,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其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次低報價廠商,如願以決標價供應者,則同意納入併列得標廠商,惟以2家為限(含得標商),且以最低報價列為併列得標廠商之標準(若次低報價放棄併列,則以第3低標廠商依序徵詢),若第3及第4低報價廠商報價相同,則以抽籤方式決定併列廠商;另到場廠商標價若"不再減價"或"棄權"者視同放棄併列為得標商之權利,廠商於開標後不得再行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海軍馬公後勤支援指揮部(地址:馬公郵政90193號信箱或澎湖縣馬公市案山里文山路900號、電話:06-9215311;傳真:06-921400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惠媛
聯絡電話
(06)9215311
機關代碼
3.5.48
單位名稱
海軍保修指揮部/馬公後勤支援指揮部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案山里文山路900號
聯絡人
蔡惠媛
聯絡電話
(06)9215311
傳真號碼
(06)9214005
電子郵件信箱
y9219019@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個案)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案山里文山路9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9 17:00
開標時間
105/11/10 10:5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案山里文山路9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專人:投至本部外東門開標室投標櫃;郵寄:馬公郵政11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3.依法在中華民國登記開業之建築事務所,並應檢附開業證書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4.餘詳標單及本部投標須知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郵購領標者,請自附回郵大型信封及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寄馬公郵政90193號信箱 (或馬公市案山里文山路900號)供應科 ◎掛號:每份郵資45元 (以上為不逾250公克之郵資)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請於105年11月5日前(異議為105年11月14日前),以書向本部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其餘規定詳如(投標須知或契約條款)。 三、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四、檢舉受理單位:(1)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澎湖縣調查站:電話:06-9278888、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 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五、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部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剪裁、篡改。 六、本案本單位已備妥招標文件(含電子或現場領標)不同意收受報價單。 七、投標文件應包含全份「廠商投標報價單」,連同資格證明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不合格標處理. 八.投標及開標方式:  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第一階段為資格、規格標,第二階段為價格標。 九.報價及決標方式:  本案採費率報價、費率決標方式辦理(以直接工程成本4.235%為上限),並採開口式契約之作業模式,以個案決標金額直接工程成本與決標費率乘積計價付款,費率列計契約。 十.決標原則:  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訂定底價方式辦理,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其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次低報價廠商,如願以決標價供應者,則同意納入併列得標廠商,惟以2家為限(含得標商),且以最低報價列為併列得標廠商之標準(若次低報價放棄併列,則以第3低標廠商依序徵詢),若第3及第4低報價廠商報價相同,則以抽籤方式決定併列廠商;另到場廠商標價若"不再減價"或"棄權"者視同放棄併列為得標商之權利,廠商於開標後不得再行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海軍馬公後勤支援指揮部(地址:馬公郵政90193號信箱或澎湖縣馬公市案山里文山路900號、電話:06-9215311;傳真:06-921400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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