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mc041207@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為109-110年環境委商清潔維護案,擴充之期間為6個月,金額上限為新臺幣960,000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方式洽原得標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一、親自領取:工本費100元需購買者請先洽採購科由專人辦理(07-5825562)。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二、郵購者:檢附標單工本費100元(郵政匯票)寄左營郵政90192附8信箱
開標地點
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開標室(高雄市左營區介壽路20號,面對中正哨左手邊紅色大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投標:郵寄左營郵政138號信箱專人投標:高市左營區介壽路20號面對中正哨左手邊紅色大門) 投入「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專用標箱」並於投標前使用打印機標示時間以茲證明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餘詳「投標須知」。
2.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環境清潔勞務承攬)之承做文件,應檢附「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契約連同驗收紀錄」或「結案公函」,若經審查無法足以證明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判定為不合格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親自領取:標單工本費100元如需購買請洽採購科由專人辦理
二、郵購者:檢附標單工本費100元(郵政匯票)寄左營郵政90192附8信箱(採購科招標訂約組收)及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自行考量郵寄時程及足額郵票,因例假日不受理,若因此延誤時間,本部概不負責)
標單領取時間
:上班時間上午0800時至下午1700時止(每日上班時間)
三、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歡迎多加利用),
所需軟體及硬體設備):1.WIN XP,WIN7或WIN NT。2.領標作業軟體。3.瀏覽器4. MSOFFICE軟體。5.列表機。
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部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疑義期3天(108年12月27日止);異議期10天(109年01月04日止)請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受理機關: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供應處採購科、電話:(07)5825562、傳真:(07)5833074地址:左營郵政90192附8號信箱
2.依工程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解釋函,依本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機關於招標公告一併公開之預算金額,其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且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判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案投標須知已於108年08月27日修訂,請使用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修訂版(108.08.27版)投標須知之附件格式投標
4.本案等標期訂定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規定辦理。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一規定辦理電子投領標,等標期縮短5日(縮短後不得少於9日)。
5.交貨時間:
本案履約期間自109年1月1日起(若無法於109年1月1日前決標則自簽約日次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6.本案依「國軍採購作業規定」第2章第041點規定辦理,先行辦理招標作業,且符合預算法第54條第1項第2款第2目規定可逕行辦理決標、簽約作業。
(1).國防部:臺北郵政90012-5號信箱(端木青收)電話:(02)8509-9424。
(2).國防部政風室:臺北郵政90018號信箱,電話:(02)8509-9555傳真:(02)8509-9558。
(3).國軍財務貪瀆免付費檢舉專線:臺北郵政90006號信箱電話:0800-000597
(4).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左營郵政第90187號信箱(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監察官室收)電話07-5857547、07-5813141轉782857或782858。
8.本案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附錄五之一(第39-40頁)、廠商投標報價單詳投標須知附錄六(第46頁)、廠商授權書詳投標須知附錄七(第47頁)
注意:投標廠商投標標封請詳載註明:標的名稱、案號、廠商名稱、地址、電話、負責人、統一編號,以利作業。
本案聯絡委購單位:人行科:聯絡人:張淑妍;聯絡電話:07-5820072#2932。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供應處採購科、電話:(07)5825562、傳真:(07)5833074、地址:左營郵政90192附8號信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