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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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一、親自領取:工本費100元需購買者請先洽採購科由專人辦理(07-5825562)。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二、郵購者:檢附標單工本費100元(郵政匯票)寄左營郵政90192附8信箱
開標地點
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開標室(高雄市左營區介壽路20號,面對中正哨左手邊紅色大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投標:郵寄左營郵政138號信箱專人投標:高市左營區介壽路20號面對中正哨左手邊紅色大門) 投入「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專用標箱」並於投標前使用打印機標示時間以茲證明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2.承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廠商應出具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文件,應為:1.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2.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或;3.契約連同驗收紀錄,或;4.其他經本機關認可之證明文件。前開文件應足資證明投標廠商具有招標文件規定之資格,如無法充分證明規定資格時,應另附相關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之明細表)以佐證之。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餘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規定辦理。
4.押標金: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免收押標金。
5.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24萬4,997元整
附加說明
一、親自領取:標單工本費100元如需購買請洽採購科由專人辦理
二、郵購者:檢附標單工本費100元(郵政匯票)寄左營郵政90192附8信箱(採購科招標訂約組收)及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自行考量郵寄時程及足額郵票,因例假日不受理,若因此延誤時間,本部概不負責)
標單領取時間
上班時間上午0800時至下午1700時止(每日上班時間)
三、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歡迎多加利用),
所需軟體及硬體設備):1.WIN XP,WIN7或WIN NT。2.領標作業軟體。3.瀏覽器4. MSOFFICE軟體。5.列表機。
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部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疑義期4天(108年08月16日止);異議期10天(108年08月23日止)請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受理機關: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供應處採購科、電話:(07)5825562、傳真:(07)5833074地址:左營郵政90192附8號信箱
2.依工程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解釋函,依本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機關於招標公告一併公開之預算金額,其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且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判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案投標須知已於108年04月01日修訂,請使用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修訂版(108.04.01版)投標須知之附件格式投標
4.本案等標期訂定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規定辦理。
5.交貨時間:
(一)本案履約期限為自108年8月1日(若無法於108年8月1日前決標則自簽約次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二)各批次之保修時程為乙方接獲甲方維修通知日之次日起30日工作天內維修完畢(如需進口之料件檢附相關訂購資料得以先期備料30日工作天,合計為60日工作天),並送達指定之接收地點。
6.報價及決標方式:
本案採零件價格及工資單一折扣率報價,最優折扣率決標方式辦理。
7.決標原則:
本案為開口式契約,採折扣率底價方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規定,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優折扣率為得標廠商,決標後以折扣率計列契約,並以實際維修數量(工時、材料)乘以折扣率計價付款,依原公告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算(預估總價)及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預估總價為採購上限。
8.檢舉受理單位:
(1).國防部:臺北郵政90012-5號信箱(端木青收)電話:(02)8509-9424。
(2).國防部政風室:臺北郵政90018號信箱,電話:(02)8509-9555傳真:(02)8509-9558。
(3).國軍財務貪瀆免付費檢舉專線:臺北郵政90006號信箱電話:0800-000597
(4).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左營郵政第90187號信箱(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監察官室收)電話07-5857547、07-5813141轉782857或782858。
9.本案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附錄五之一(第38-39頁)、廠商投標報價單詳投標須知附錄六(第45頁)、廠商授權書詳投標須知附錄七(第46頁)。
注意:投標廠商投標標封請詳載註明:標的名稱、案號、廠商名稱、地址、電話、負責人、統一編號,以利作業。
本案聯絡委購單位:聯絡電話:裝管科電話:(07)5810826。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供應處採購科、電話:(07)5825562、傳真:(07)5833074、地址:左營郵政90192附8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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