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郵政90192附8號信箱
電子郵件信箱
lmc041207@yahoo.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一、親自領取:工本費100元需購買者請先洽採購科由專人辦理(07-5825562)。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二、郵購者:檢附標單工本費100元(郵政匯票)寄左營郵政90192附8信箱
開標地點
高雄市左營區明德新村海韻營區第一標室(高雄市左營區海景街25號)(若於規定之開標時間前未及時進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格之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投標:郵寄左營郵政138號信箱.專人投標:送海軍保指部值日官室(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368號) 投入「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專用標箱」並於投標前使用打印機標示時間以茲證明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部為國防軍事單位,各委購單位依主管機關訂定之採購契約範本及依單位特性、需求,檢視非屬通用條款律定者,於採購清單內明確律定奉核後,即可納入招標文件,以作為後續該購案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2.如以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其公司登記或設立文件之公司營業項目需為經濟部編定代碼F501990(其他餐飲業)、F501060(餐館業)或如以自然人身份投標,須檢附中華民國中餐丙級(含以上)技術士證照。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例如:結算驗收證明單或相關單位出具完成履約之證明文件等)。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餘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規定辦理。
3.押標金: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免收押標金。
4.履約保證金:乙方需繳納新台幣10萬元整之履約保證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親自領取:標單工本費100元如需購買請洽採購科由專人辦理
二、郵購者:檢附標單工本費100元(郵政匯票)寄左營郵政90192附8信箱(採購科招標訂約組收)及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自行考量郵寄時程及足額郵票,因例假日不受理,若因此延誤時間,本部概不負責)
標單領取時間
上班時間上午0800時至下午1700時止(每日上班時間)
三、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歡迎多加利用),
所需軟體及硬體設備):1.WIN XP,WIN7或WIN NT。2.領標作業軟體。3.瀏覽器4. MSOFFICE軟體。5.列表機。
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部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疑義期3天(106年03月16日止);異議期10天(106年03月24日止)請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受理機關: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供應處採購科、電話:(07)5825562、傳真:(07)5833074地址:左營郵政90192附8號信箱
2.依工程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解釋函,依本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機關於招標公告一併公開之預算金額,其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且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判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案投標須知已於105年12月01日修訂,請使用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修訂版(105.12.01版)投標須知之附件格式投標
4.投標及開標方式:
本案採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廠商投標時應依「評選須知」製作並檢附「服務建議書」乙式12份(決標後納入契約執行 ),並由採購單位就資格審查,資格不符者不得參與評選委員會審查。
5.報價及決標方式:
(1)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評選(序位法)辦法,採固定價格給付,投標廠商無須報價,
並採開口契約之作業模式,以實際訂購桌數計價付款,單價列計契約。
6.決標原則:
本案準用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準用最有利標方式辦理,並依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辦理決標,無須議減價格,可洽優勝廠商議定其他內容。
7交貨時間:
(1)本案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如任務變更或餐會桌數變動),甲方將於餐會當日前兩週通知乙方 餐會取消或改期事宜,乙方需配合調整交貨日期或取消事宜。
(2)餐會各項交貨時段:
(a)餐會場所及烹飪場地搭棚(含電扇設備)交貨:餐會前乙日搭設完畢。
(b)餐具交貨:餐會前乙日,辦理餐具及餐會所需桌椅之足額數量交貨。
(c)場地布置:餐會當日用餐前2小時,依甲方指定地點完成餐會餐桌椅及所需器具擺設作業,乙方服務人員應穿著統一服裝。
8.本案等標期訂定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規定辦理。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一規定辦理電子投領標,等標期縮短5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9日。
9.本案先行辦理決標、簽約及履約作業,俟年度預算奉核再行付款
注意:投標廠商投標標封請詳載註明:標的名稱、案號、廠商名稱、地址、電話、負責人、統一編號,以利作業。
本案聯絡委購單位:人行科聯絡電話:(07)5820072#2917、2923,梁淵淳先生、吳思妤小姐。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供應處採購科、電話:(07)5825562、傳真:(07)583307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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