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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親送:813高雄市左營區先鋒路9號,郵件寄送:80448高雄前鋒郵政46-29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1)非屬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規定之廠商。
(2)登記或設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經「經濟部」公告廢止,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3)廠商納稅證明。
(4)建築師事務所:1.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建築師開業證書。
(5)技師事務所:1.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技師執業執照。
(6)工程技術顧問公司: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技師執業執照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7)前項(4)、(5)、(6)技術服務,依法令應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或法定機構提供者,不得由其他人員或機構提供。
(8)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規劃設計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單獨投標。投標廠商須提出之廠商或其受雇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涵蓋「建築師」、「結構技師」、「土木技師」或「電機技師」等4 類別(其中之 1 即可)。投標廠商各成員(含代表廠商)之廠商或其受雇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未具備前述「建築師」、「結構技師」、「土木技師」或「電機技師」其中任何一類者,為不予決標對象。除建築師依據建築師法執行規劃設計外,技師從業人員應依「各科技師執業範圍」規定,具有相關科別專門技能證明。
(9)餘廠商資格詳如招標文件載明。
附加說明
一、親自領取:請至海軍陸戰隊指揮部(高雄市左營區先鋒路9號)領投標處領取。
二、郵購者:檢附標單工本費100元(郵政匯票)寄左營郵政90199附134信箱(督察室採驗組收)及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自行考量郵寄時程及足額郵票,因例假日不受理,若因此延誤時間,本部概不負責)
標單領取時間
上班時間上午0800時至下午1700時止(每日上班時間)
三、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部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四、廠商投標除資格摘要文件外,另應遞送項目:
(一)廠商聲明書
(二)押標金: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免收押標金。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疑義期2天(110年09月07日止) ,異議期10天(110年09月16日止),請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受理機關: 海軍陸戰隊指揮部(地址:高雄左營郵政90199附134號信箱、電話:07-5836792、傳真:07-5826483)。
2.投標廠商投標標封請詳載註明:標的名稱、案號、廠商名稱、地址、電話、負責人、統一編號,以利作業。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軍陸戰隊指揮部(地址:813高雄左營郵政第90199附134號信箱、電話:07-5836792、傳真:07-582648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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