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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海軍司令部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軍台北財務處90536306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海軍司令部會客室(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郵遞:臺北郵政37之52號信箱(以落地郵戳為憑)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次日起90日曆天(含)內乙次將採購標的備妥於工廠或存貨庫房(地點為台灣本島地區),完成交貨準備後,持「接收暨會驗結果報告單」以電傳或書面方式申請報驗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制定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特定營業項目:醫療器材製造業(CF01011)或醫療器材批發業(F108031)或醫療器材零售業(F208031)
2、加入同業公會之入會證明(如會員證)或繳費憑證
3、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販賣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或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或製造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如屬免個別辦理營業處所販賣業許可或於登記處所販賣或供應醫療器材,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可出具相關證明代之。
附加說明
1.現場投、領標時間:上班日0800時至1700時止,等標期之末日以招標公告時間為主。
2.截止投標日、開標日如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如期辦理時(以臺北市政府正式宣布政府機關因故停止上班為準),逕行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投標、開標;若有特殊情形者,另行公告或通知投標廠商。
3.本案禁用中國大陸地區(含香港、澳門)產品。
4.投標廠商投標標封請詳載註明:標的名稱、案號、廠商地址、電話、負責人、統一編號,以利作業。
5.依工程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解釋函,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機關於招標公告一併公開之預算金額,其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且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判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請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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