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avy90151_6@yahoo.com.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招標文件每份新臺幣1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海軍司令部會客室(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郵遞:臺北郵政37之52號信箱(以落地郵戳為憑)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制定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等,餘詳投標須知。
(2)廠商營業登記項目應具備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I301020資訊處理服務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等營利事業項目。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海軍司令部會客室(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
2.郵購: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郵遞區號及地址﹚、貼足快遞郵資(臺北市100元、外縣市150元),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後勤處補購組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上網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檢舉及稽核受理單位】
1.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後勤處;臺北中山郵政第90151附6號信箱;TEL:02-25336481;FAX:02-25339415。
2.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傳真:02-27370698。
3.稽核受理單位: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97554;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8,傳真:(02)85099469。
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或異議,應於規定時間(疑義:106年10月11日、異議:106年10月15日)17時前,以書面向本處反映,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如以傳真提出者,請於傳真前、後電話通知(02-25336481),俾能及時收件處理。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8時至17時止,等標期之末日以招標公告時間為主。
3.截止投標日、開標日如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如期辦理時(以臺北市政正式宣布政府機關因故停止上班為準),逕行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投標、開標;若有特殊情形者,另行公告或通知投標廠商。
4.本案投標廠商之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新臺幣2,200萬元)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判定不合格標。
5.本案投標廠商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等,餘詳投標須知。
(2)廠商營業登記項目應具備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I301020資訊處理服務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等營利事業項目。
6.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時附廠商資格文件乙份,同時遞送廠商服務建議書1式13份參與評選,若有簡報資料則於投標時一併遞送,所提服務建議書經提送後概不退還,俾辦理簽約作業;廠商服務建議書內所提之各項軟/硬體均應合於本案所訂之規格、功能及項量,若內容有涉智慧財產權、著作權、專利權等問題若涉及侵害他人前述權利時,需自行負責處理。
7.本案簡報資料格式不限,另簡報所需相關器材(如投影機、筆記型電腦及線材等),投標廠商應自行準備,簡報時以口述或投影資料為主,不須另提供評選委員紙本資料。
8.廠商如須現地勘查,可於等標期間之上班時間(上午0800~1100,下午1330~1630時)以電話預約。地址:高雄市左營區介壽路10號(海軍左營基地256戰隊),聯絡電話:07-5820574,聯絡人:黃泓毅中校。
9.本次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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