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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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親送:813高雄市左營區先鋒路9號;郵件寄送:80448高雄前鋒郵政46-29號信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建築師事務所:1.建築師開業證書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專業技師事務所:1.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結構、土木、電機技師。2.技師公會會員證。
(三)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2.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結構、土木、電機技師。 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四)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規劃設計、監造服務之「『建築師』或『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及「電機技師」之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投標,並須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同時具上揭資格者亦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 2家為限,共同投標(含代表廠商)或單獨投標之任一廠商如有未具前述資格者,為不予決標對象)
(五)餘廠商資格詳如招標文件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部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投標除資格文件外,另應遞送項目(詳如投標須知):
(一)廠商聲明書。
(二)共同投標協議書。(如附錄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範本)
(三)投標廠商報價單-2。(如附錄六-2以費率報價之報價單)
(四)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如附錄二十一)
(五)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如附錄二十二)
(六)領標電子憑據。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疑義期5天(114年7月28日17:00時止) ,異議期10天(114年8月3日17:00時止),請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受理機關: 海軍陸戰隊指揮部(地址:高雄左營郵政90199附119號信箱、電話:07-5836792、傳真:07-5826483)。
四、投標廠商投標標封請詳載註明:標的名稱、案號、廠商名稱、地址、電話,以利作業(如附錄十七)。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軍陸戰隊指揮部(地址:813高雄左營郵政第90199附134號信箱、電話:07-5836792、傳真:07-582648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