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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一、親自領取:工本費500元需購買者請先洽採購科由專人辦理(07-5825562)。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二、郵購者:檢附標單圖說工本費500元(郵政匯票)寄左營郵政90192附8信箱
開標地點
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開標室(高雄市左營區介壽路20號,面對中正哨左手邊紅色大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投標:郵寄左營郵政138號信箱專人投標:高市左營區介壽路20號面對中正哨左手邊紅色大門) 投入「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專用標箱」並於投標前使用打印機標示時間以茲證明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工程限建築師事務所或專業技師事務所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承攬。
二、持有下列有效證照或變更申辦作業中之主管機關足資佐證之文件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三、(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四、相關廠商基本資格(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等資料請依投標須知第42條招標規定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購:購標廠商請於截標止投標日前,大型回郵信封及圖說費【限用郵政匯票,收款人為「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以限時掛號寄左營郵政138號信箱(採購科收),『以到達郵局之落地郵戳為憑』。(信封內請以便條紙註明工程案號、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 )並自行考量郵寄時程及足額郵票,因例假日不受理,若因此延誤時間,本部概不負責
2、自購:每日上班時間(上午0800時至下午1700時止)自購領標廠商請於截止投標日前需購買者請先洽採購科由專人辦理(07-5825562)。
3、圖說費:新台幣50O元。購領招標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時應即持原購標單文件至本部辦理補正
收受招標文件地點
1.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採現場投標者,請於110年9月27日1700時前送達高雄市左營區介壽路20號(面對中正哨左手邊紅色大門)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開標室)。
注意:請廠商於投標時使用打印機標示時間以茲證明,並投入「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專用標箱」。
2.郵寄投標者:左營郵政一三八號信箱。
注意:投標廠商投標標封請詳載註明:標的名稱、案號、廠商名稱、地址、電話、負責人、統一編號,以利作業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部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疑義期3天(110年9月19日止);異議期10天(110年9月27日止)請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
2.本案等標期訂定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規定辦理。
3.廠商及分包廠商員工均應遵守有關法令規定,包括施工地點當地政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規定,並接受機關對有關工作事項之指示。如有不照指示辦理,阻礙或影響工作進行,或其他非法、不當情事者,機關得隨時要求廠商更換員工,廠商不得拒絕。該等員工如有任何糾紛或違法行為,概由廠商負完全責任,如遇有傷亡或意外情事,亦應由廠商自行處理,與機關無涉。
4.依採購法第25條規定允許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協議書範本如投標須知附錄三),廠商家數上限為5家。
5.本次招標文件修正處為投標須知第42點(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採購契約第二、三、五、八及十四條,詳如招標文件。
叧須查看工程案施工現場請洽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工地會勘負責人:柯嘉
連絡電話:07-5820072#2602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供應處採購科、電話(07)5825562傳真(07)5833074地址:左營郵政90192附8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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