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azibu2020@mail.mil.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案山里文山路9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程圖說費新台幣500元整
開標地點
海軍馬公後勤支援指揮部開標室(澎湖縣馬公市案山里文山路900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4/0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投至本部外東門開標室投標櫃;郵寄: 880馬公郵政114號信箱
丙等(含)以上
).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4.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5.詳本部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郵購領標者,請自附回郵大型信封及工程圖說費新台幣500元整,寄馬公郵政90193號信箱(或馬公市案山里文山路900號)供應科。
◎掛號郵資:每份92元(計費標準為不逾500公克)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請於109年12月30日前(異議為110年1月7日前),以書面向本部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其餘規定詳(投標須知或契約條款)。
三、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部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剪裁、篡改。
四、投標文件應包含全份「廠商投標報價單」,連同資格證明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不合格標處理。
五、本案採總價保留決標方式辦理,俟預算到部後再行辦理決標事宜。
六、本案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第2、3款規定辦理電子領標,等標期得縮短3日、辦理電子投標,等標期得縮短2日,本案等標期縮短後為10日。
七、投標廠商請填寫「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並納入投標文件,俾憑向金融機構查詢認定廠商繳納或申請退還押標金、保證金是否有重大異常關聯(詳本部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二)。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軍馬公後勤支援指揮部(地址:馬公郵政90193號信箱或澎湖縣馬公市案山里文山路900號、電話:06-9215311;傳真:06-921400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