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後勤處補購組陳少校;現勘聯絡人:人軍處綜管組趙中校TEL:02-25338050
聯絡人
後勤處補購組陳少校;現勘聯絡人:人軍處綜管組趙中校TEL:02-25338050
電子郵件信箱
navy90151_6@yahoo.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招標文件每份新臺幣596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3/0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機關基於軍方單位特性,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擇符合需要者制訂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需具備E101011(綜合營造業)或E801061(室內裝修業)) 、當年度會員證、納稅證明,餘詳如投標須知。(另須檢附投標須知第77點所列文件)。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海軍司令部會客室(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
2.郵購: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郵遞區號及地址﹚、貼足快遞郵資(臺北市130元、外縣市150元),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後勤處補購組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上網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1.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後勤處;臺北中山郵政第90151附6號信箱;TEL:02-25334575;FAX:02-25339415。
2.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或異議,應於規定時間(疑義:107年1月19日、異議:107年1月26日)17時前,以書面向本處反映,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如以傳真提出者,請於傳真前、後電話通知(02-25336481),俾能及時收件處理。
【檢舉及稽核受理單位】系統自動產出
【其他】
1.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8時至17時止,等標期之末日以招標公告時間為主。
2.截止投標日、開標日如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如期辦理時(以臺北市政府正式宣布政府
機關因故停止上班為準),逕行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投標、開標;若有特殊情形
者,另行公告或通知投標廠商。
3.本案押標金之抬頭/受款/益人或被保證/險人為「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
4.本案禁用中國大陸地區產品,並禁止僱用中國大陸地區人士及非法外勞。
5.工地現勘聯絡人:趙志偉中校、電話:02-25338050。
11.餘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