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5160000256423320 已決標公告

「LHO場房新建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決標日:106/08/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4,96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供應處採購科;工營處設管科
聯絡電話 (07)5825562
機關代碼 3.5.48
單位名稱 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郵政90192附8號信箱
聯絡人 供應處採購科;工營處設管科
聯絡電話 (07)5825562
傳真號碼 (07)5833074
電子郵件信箱 lmc041207@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7/03
原公告日 106/06/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一、親自領取:工本費100元需購買者請先洽採購科由專人辦理(07-5825562)。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二、郵購者:檢附標單工本費100元(郵政匯票)寄左營郵政90192附8信箱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7/11 17:00
開標時間 106/07/12 16:00
開標地點 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開標室(高雄市左營區介壽路20號,面對中正哨左手邊紅色大門)(若於規定之開標時間前未及時進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格之權益)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投標:郵寄左營郵政138號信箱專人投標:高市左營區介壽路20號面對中正哨左手邊紅色大門) 投入「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專用標箱」並於投標前使用打印機標示時間以茲證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至驗收合格無待解決事項及完成技服契約止106-109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部為國防軍事單位,各委購單位依主管機關訂定之採購契約範本及依單位特性、需求,檢視非屬通用條款律定者,於採購清單內明確律定奉核後,即可納入招標文件,以作為後續該購案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經「經濟部」公告廢止,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前述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http://gcis.nat.gov.tw/index.isp)。 2.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投標。 3.本案允許共同投標,符合全部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或單獨投標之廠商或其受僱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之科別應涵蓋土木工程、結構工程、電機工程等3類別技師。共同投標家數以不超過四家為原則。 4.技師從業人員應依「各科技師執業範圍」規定。 5.餘詳投標須知 6.押標金:無押標金 7.應繳納契約服務費總額 5%履約保證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購:購標廠商請於截標止投標日前,大型回郵信封及圖說費【限用郵政匯票,收款人為「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以限時掛號寄左營郵政90192附8號信箱(採購科招標訂約組收),『以到達郵局之落地郵戳為憑』。(信封內請以便條紙註明工程案號、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 )並自行考量郵寄時程及足額郵票,因例假日不受理,若因此延誤時間,本部概不負責 2、自購:每日上班時間(上午0800時至下午1700時止)自購領標廠商請於截止投標日前需購買者請先洽採購科由專人辦理(07-5825562)。 3、工本費:新台幣10O元。購領招標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時應即持原購標單文件至本部辦理補正
收受招標文件地點 1.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採現場投標者,請於106年07月11日1700時前前投入(新開標室)高雄市左營區介壽路20號(面對中正哨左手邊紅色大門)設置之投標箱內)投入「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專用標箱」,請廠商於投標時使用打印機標示時間以茲證明。 2.郵寄投標者:左營郵政一三八號信箱。 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工程名稱、案號、廠商名稱、統一編號、地址及電話)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部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疑義期4天(106年07月6日止);異議期10天(106年07月13日止請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受理機關: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供應處採購科、電話(07)5825562傳真(07)5833074地址:左營郵政90192附8號信箱) 3.本案等標期訂定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規定辦理。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一規定辦理電子投領標,等標期縮短5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9日。 4.廠商及分包廠商員工均應遵守有關法令規定,包括施工地點當地政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規定,並接受機關對有關工作事項之指示。如有不照指示辦理,阻礙或影響工作進行,或其他非法、不當情事者,機關得隨時要求廠商更換員工,廠商不得拒絕。該等員工如有任何糾紛或違法行為,概由廠商負完全責任,如遇有傷亡或意外情事,亦應由廠商自行處理,與機關無涉。 投標廠商投標標封請詳載註明:標的名稱、案號、廠商名稱、地址、電話、負責人、統一編號,以利作業。 5.【履約期限】:自本契約決標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無待解決事項及完成技術服務採購契約各項工作為止(約106年至109年)。 6.注意本案修正技術服務契約第三條、評選須知第11頁附件五、需求說明書第3-7、22頁增列項目 7.本案原訂106年7月5日1000時開標,因修正技術服務契約、評選須知、需求說明書等文件須延長等標期至106年07月12日1600時開標 8.電子領標廠商已下載106年07月5日開標招標文件而尚未投出招標文件者,請再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叧須查看工程案施工現場請洽工營處電話:5810831負責人設繪科:卞適強。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供應處採購科、電話(07)5825562傳真(07)583307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供應處採購科;工營處設管科
聯絡電話
(07)5825562
機關代碼
3.5.48
單位名稱
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郵政90192附8號信箱
聯絡人
供應處採購科;工營處設管科
聯絡電話
(07)5825562
傳真號碼
(07)5833074
電子郵件信箱
lmc041207@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7/03
原公告日
106/06/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一、親自領取:工本費100元需購買者請先洽採購科由專人辦理(07-5825562)。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二、郵購者:檢附標單工本費100元(郵政匯票)寄左營郵政90192附8信箱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7/11 17:00
開標時間
106/07/12 16:00
開標地點
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開標室(高雄市左營區介壽路20號,面對中正哨左手邊紅色大門)(若於規定之開標時間前未及時進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格之權益)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投標:郵寄左營郵政138號信箱專人投標:高市左營區介壽路20號面對中正哨左手邊紅色大門) 投入「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專用標箱」並於投標前使用打印機標示時間以茲證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至驗收合格無待解決事項及完成技服契約止106-109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部為國防軍事單位,各委購單位依主管機關訂定之採購契約範本及依單位特性、需求,檢視非屬通用條款律定者,於採購清單內明確律定奉核後,即可納入招標文件,以作為後續該購案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經「經濟部」公告廢止,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前述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http://gcis.nat.gov.tw/index.isp)。 2.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投標。 3.本案允許共同投標,符合全部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或單獨投標之廠商或其受僱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之科別應涵蓋土木工程、結構工程、電機工程等3類別技師。共同投標家數以不超過四家為原則。 4.技師從業人員應依「各科技師執業範圍」規定。 5.餘詳投標須知 6.押標金:無押標金 7.應繳納契約服務費總額 5%履約保證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購:購標廠商請於截標止投標日前,大型回郵信封及圖說費【限用郵政匯票,收款人為「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以限時掛號寄左營郵政90192附8號信箱(採購科招標訂約組收),『以到達郵局之落地郵戳為憑』。(信封內請以便條紙註明工程案號、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 )並自行考量郵寄時程及足額郵票,因例假日不受理,若因此延誤時間,本部概不負責 2、自購:每日上班時間(上午0800時至下午1700時止)自購領標廠商請於截止投標日前需購買者請先洽採購科由專人辦理(07-5825562)。 3、工本費:新台幣10O元。購領招標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時應即持原購標單文件至本部辦理補正
收受招標文件地點
1.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採現場投標者,請於106年07月11日1700時前前投入(新開標室)高雄市左營區介壽路20號(面對中正哨左手邊紅色大門)設置之投標箱內)投入「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專用標箱」,請廠商於投標時使用打印機標示時間以茲證明。 2.郵寄投標者:左營郵政一三八號信箱。 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工程名稱、案號、廠商名稱、統一編號、地址及電話)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部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疑義期4天(106年07月6日止);異議期10天(106年07月13日止請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受理機關: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供應處採購科、電話(07)5825562傳真(07)5833074地址:左營郵政90192附8號信箱) 3.本案等標期訂定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規定辦理。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一規定辦理電子投領標,等標期縮短5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9日。 4.廠商及分包廠商員工均應遵守有關法令規定,包括施工地點當地政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規定,並接受機關對有關工作事項之指示。如有不照指示辦理,阻礙或影響工作進行,或其他非法、不當情事者,機關得隨時要求廠商更換員工,廠商不得拒絕。該等員工如有任何糾紛或違法行為,概由廠商負完全責任,如遇有傷亡或意外情事,亦應由廠商自行處理,與機關無涉。 投標廠商投標標封請詳載註明:標的名稱、案號、廠商名稱、地址、電話、負責人、統一編號,以利作業。 5.【履約期限】:自本契約決標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無待解決事項及完成技術服務採購契約各項工作為止(約106年至109年)。 6.注意本案修正技術服務契約第三條、評選須知第11頁附件五、需求說明書第3-7、22頁增列項目 7.本案原訂106年7月5日1000時開標,因修正技術服務契約、評選須知、需求說明書等文件須延長等標期至106年07月12日1600時開標 8.電子領標廠商已下載106年07月5日開標招標文件而尚未投出招標文件者,請再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叧須查看工程案施工現場請洽工營處電話:5810831負責人設繪科:卞適強。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供應處採購科、電話(07)5825562傳真(07)583307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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