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C11001P026 已決標公告

公文管理系統(含伺服器)維護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決標日:110/11/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紹文資訊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00,000
原始預算
$ 2,3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4 - 資料庫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鐘小姐
聯絡電話 (02)27854407
機關代碼 3.5.47
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指揮部/採購處/招標訂約科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
聯絡人 鐘小姐
聯絡電話 (02)27854407
傳真號碼 (02)27855432
電子郵件信箱 ALC90498@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契約有效期限自111年1月1日(若簽約日期逾111年1月1日,則自簽約日之次日起算)至111年12月31日,若新契約未能於112年1月1日前簽約,經甲、乙雙方同意,得辦理後續擴充,擴充期間以1年、金額以新臺幣230萬元整為上限,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逕洽原得標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7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30 09:00
開標時間 110/11/30 13: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21號信箱;專人: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餘如清單備註7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 (2)納稅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證明之文件(如驗收合格公函,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足以證明完成驗收之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 ( 4)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後勤指揮部開標室(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 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受款人:陸軍後勤指揮部)及於回郵信封貼足快捷郵資(臺北市130元、外縣市170元),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陸軍後勤指揮部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部概不負責。 3.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1月22日,或有異議請於110年11月29日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本部受理疑義及異議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電話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郵政信箱:臺北市南港郵政90498號信箱。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部標單發售處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者,均改為「陸軍後勤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後勤指揮部」。 5.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但我國廠商得報列外國產品或勞務(中國大陸除外)。 6.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7.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8.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採固定價格給付、準用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 9.本案交貨時間:詳如計畫清單備註(十八):7交貨時間。 10.本案交貨地點詳如計畫清單備註(十八):8.交貨地點。 11.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勞務供應(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 12.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13.廠商投標文件包括-資格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及服務建議書15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臺北市南港郵政90498號信箱;電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 )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30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鐘小姐
聯絡電話
(02)27854407
機關代碼
3.5.47
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指揮部/採購處/招標訂約科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
聯絡人
鐘小姐
聯絡電話
(02)27854407
傳真號碼
(02)27855432
電子郵件信箱
ALC90498@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契約有效期限自111年1月1日(若簽約日期逾111年1月1日,則自簽約日之次日起算)至111年12月31日,若新契約未能於112年1月1日前簽約,經甲、乙雙方同意,得辦理後續擴充,擴充期間以1年、金額以新臺幣230萬元整為上限,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逕洽原得標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7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30 09:00
開標時間
110/11/30 13: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21號信箱;專人: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餘如清單備註7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 (2)納稅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證明之文件(如驗收合格公函,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足以證明完成驗收之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 ( 4)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後勤指揮部開標室(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 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受款人:陸軍後勤指揮部)及於回郵信封貼足快捷郵資(臺北市130元、外縣市170元),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陸軍後勤指揮部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部概不負責。 3.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1月22日,或有異議請於110年11月29日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本部受理疑義及異議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電話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郵政信箱:臺北市南港郵政90498號信箱。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部標單發售處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者,均改為「陸軍後勤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後勤指揮部」。 5.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但我國廠商得報列外國產品或勞務(中國大陸除外)。 6.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7.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8.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採固定價格給付、準用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 9.本案交貨時間:詳如計畫清單備註(十八):7交貨時間。 10.本案交貨地點詳如計畫清單備註(十八):8.交貨地點。 11.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勞務供應(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 12.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13.廠商投標文件包括-資格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及服務建議書15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臺北市南港郵政90498號信箱;電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 )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3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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