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ister6313@gmail.com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估擴充期限為3個月,預估擴充金額計新臺幣31萬5,45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115南港昆陽郵局第21號信箱;專人: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詳如採購計畫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餘如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領標: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後勤指揮部開標室(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TEL:(02)2785-4407。
2.郵遞領標:請以限時掛號郵遞至115南港昆陽郵局第21號信箱(信封請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於回郵信封貼足快捷郵資臺北市130元、外縣市170元)、標單工本費(郵政匯票,受款人:陸軍後勤指揮部);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本部概不負責。
3.電子投領標網址: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專人投標: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服務大樓),電話(02)2785-4407
2.郵遞投標:投標文件請寄115南港昆陽郵局第21號信箱。(以落地郵戳為憑)
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1.【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05年10月31日17時00分,或有異議者請於105年11月9日17時00分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逾期提出疑義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為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2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部標單發售處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者」,均改為「陸軍後勤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為「陸軍後勤指揮部」。
5.本案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
6.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但我國廠商得報列外國產品或勞務(中國大陸除外)
7.本案可能因突發事件,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8.本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依「國軍採購作業規定」第41點第2、3項規定,先行辦理招標並保留決標,俟年度預算奉核後始得決標、簽約;若年度預算無法於105年12月16日前核定公布,依「預算法」第54條第1項第2款第2目規定,先行決標、簽約、履約。
9.本次公告為第2次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之限制。
10.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360號、臺北市南港郵政90498號信箱;電號: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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