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VD90626@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111年6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另本案如未能於111年12月31日前完成112年度購案之招標、簽約,可後續擴充期間為3個月,後續擴充分別為本案第1至3項各1組數量,金額為新台幣67萬2,678元(依契約價金至後續擴充金額用完為止),請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9新北市鶯歌區八德路99號-開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投標文件每件新台幣17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239新北市鶯歌區八德路99號;郵遞鶯歌郵局第174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如提供結算驗收證明書或付款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提供結算驗收證明書或付款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現場領標:239新北市鶯歌區八德路99號(採購股)販售時間:上班0830至163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快遞郵資及標單工本費(受款人為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用限掛寄239新北市鶯歌區八德路99號採購股收(信封上註明購買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廠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它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11年6月24日或有異議者請於111年7月4日前以書面向本廠請求以書面向本廠請求,(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
2.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3.本案不允許國外廠商投標,但我國廠商得報列外國產品或勞務(中國大陸除外)。
4.本案禁止使用中國大陸地區產品及僱用中國大陸地區人士與非法外籍移工。
5.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g.gov.tw。
6.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陸軍後勤指揮部」者,均改為「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
7.本案採分項單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地址:新北市鶯歌區八德路99號:電話:02-26705352、傳真:02-2678001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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