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VD90626@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9新北市鶯歌區八德路99號-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新北市鶯歌區八德路99號,郵遞:鶯歌郵局174號信箱
履約期限
簽約日之次日起90個日曆天內乙次將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於詳如投標須知。
2.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應檢附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依「國防部委託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作業要點」頒發之有效期限內「引擎上修包等2項」及「引擎下修包1項」軍品產製合格證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開標室(新北市鶯歌區八德路99號)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快遞郵資及標單工本費(受款人為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用國內快遞寄239新北市鶯歌區八德路99號採購股收(信封上註明購買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廠概不負責。
3.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9月23日前,或有異義請於110年10月2日前,以書面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受理疑義及異議地址:新北市鶯歌區八德路99號,電話:02-26705352,傳真:02-26780014,郵政信箱:鶯歌郵局174號信箱。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部標單發售處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陸軍後勤指揮部」者,均改為「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
5.本案禁止外國廠商參與投標,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須屬我國者。
6.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7.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8.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為特定個案辦理資格審查後,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9.本案採選擇性招標,採分段投標、分段開標(第1段資格標,第2段規格標、價格標)。
10.本次為第1階段資格標第1次開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地址:239新北市鶯歌區八德路99號;電話:02-26705352、傳真:02-2678001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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