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指揮部/採購處/招標訂約科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ALC90498@mail.mi.tw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90元整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6/03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6/03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廠商報價總金額3%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21號信箱;專人: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其他: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之次日起130個日曆天(含)內完成交貨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自動測試台或性能提升之文件(如驗收合格公函、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足以證明完成驗收之證明文件))。
4.餘資格同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後勤指揮部開標室(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 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受款人:陸軍後勤指揮部)及於回郵信封貼足快捷郵資(臺北市130元、外縣市170元),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陸軍後勤指揮部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部概不負責。
3.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5月25日,或有異義請於110年6月1日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本部受理疑義及異議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電話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郵政信箱:臺北市南港郵政90498號信箱。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部標單發售處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者,均改為「陸軍後勤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後勤指揮部」。
5.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6.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7.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
8.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但我國廠商得報列外國產品或勞務(大陸地區除外)。
9.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詳如招標文件附錄六)。
10.本案交貨時間:詳招標文件清單(18)備註:7.交貨時間。
11.本案交貨地點:詳招標文件清單(18)備註:8.交貨地點。
12.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電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5-20T09:41:17+08:00
電子郵件信箱
ALC90498@mail.mi.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90元整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21號信箱;專人: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之次日起130個日曆天(含)內完成交貨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自動測試台或性能提升之文件(如驗收合格公函、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足以證明完成驗收之證明文件))。 4.餘資格同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後勤指揮部開標室(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 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受款人:陸軍後勤指揮部)及於回郵信封貼足快捷郵資(臺北市130元、外縣市170元),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陸軍後勤指揮部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部概不負責。 3.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5月25日,或有異義請於110年6月1日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本部受理疑義及異議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電話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郵政信箱:臺北市南港郵政90498號信箱。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部標單發售處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者,均改為「陸軍後勤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後勤指揮部」。 5.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6.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7.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 8.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但我國廠商得報列外國產品或勞務(大陸地區除外)。 9.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詳如招標文件附錄六)。 10.本案交貨時間:詳招標文件清單(18)備註:7.交貨時間。 11.本案交貨地點:詳招標文件清單(18)備註:8.交貨地點。 12.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電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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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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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綜合測台性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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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482-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工業程序控制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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