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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契約履行之目的,俟履行合格後,無待解決事項予以發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郵遞:平鎮山仔頂郵局第22號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檢附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E606010)登記執照及登記維護範圍文件,執照依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第12條規定:「檢驗維護業之登記維護範圍,以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所轄行政區域為單位,並以其所在地相連四行政區域為限,登記範圍應包含桃園市」。
(4)檢附「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5)餘詳如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E606010)登記執照及登記維護範圍文件,執照依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第12條規定:「檢驗維護業之登記維護範圍,以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所轄行政區域為單位,並以其所在地相連四行政區域為限,登記範圍應包含桃園市」。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投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2月25日前以書面或傳真向本部提出(逾期提出疑義或不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另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113年1月2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7時。
3.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4.本案禁用大陸地區產品,並禁止僱用大陸地區人士及非法外勞。
5.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
6.等標期間現勘聯絡人(請前1日上午前電話協調):
(1)漢陽營區:蘇小姐,電話:03-4692709。
(2)岳崙營區(補運分部):江先生,電話:02-26773766。
(3)馬明潭退舍:謝先生,電話:0960698221。
(4)光育營區:李先生,電話:02-27206212#4504。
(5)大我新舍:電話:02-27206212#4504。
7.本案採複數決標,共區分2組(第1-3項為第1組,第4-5項為第2組),分組報價不得高於公告(含招標文件)之分組預算。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光育營區高低壓電力及避雷針系統檢 測與維護(第2組)
品項名稱_2
岳崙營區(補運分部)避雷針系統檢測與維護(第1組)
品項名稱_3
馬明潭退舍低壓電力檢測與維護(第1組)
品項名稱_4
大我新舍高低壓電力及避雷針系統檢 測與維護(第2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