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dsl.ordcpd@msa.hinet.net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2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7/2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南投名間郵局2號信箱或專人送達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3號
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接獲甲方「承攬管理規則審查合格」通知次日起70日曆天
廠商資格摘要
具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等,餘詳如「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或現金)及於回郵信封貼足限時掛號郵資郵資187元,寄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收(信封上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中心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08年05月22日1700時前或有異議請於108年05月31日1700時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地址: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3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中心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陸軍後勤指揮部」者,均改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
5.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6.本案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
7.交貨時間:
一、承攬管理規則及保險文件:
(1)乙方需於簽約日次日起14日曆天內(含),完成承攬管理規
則(附件4)簽訂及檢附本案「安裝工程綜合保險」證明,保
障於履約期間內因執行本案造成人員體傷或死亡及其它財
損之保險,保險對象為甲方、甲方代理人、乙方及第3人等
所有義務關係人,保險地點為案內標的物作業地點,保險具
體內容為甲方、甲方代理人、乙方及第3人等所有義務關係
人,個人單次意外(體傷或死亡)保險及財損各為新臺幣各
500萬元(含)以上,本案自負額由乙方全額負擔;上述文件
送交甲方代理人審查,並將審查結果移由甲方作為通知乙方
審查結果,審查合格後始可辦理後續更換施工作業。
(2)另倘若經甲方審查不合格,乙方應於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次日
起7日內依審查意見澄復或補正,若逾期7日內仍未完成澄
復或補正且累計逾期21日(含),則由甲方應逕行解約及沒
入履約保證金。
(3)前述逾期至8日(含)起,每逾1日按契約總價0.5%計罰,
若經澄復或補正文件經甲方審查仍不合格者,甲方得逕行解
約及沒入履約保證金,並得另洽其他廠商辦理重新申購,重
購之差價由乙方支付。
二、備料交貨:乙方應於接獲甲方「承攬管理規則審查合格」通
知次日起70日曆天(含)內,依維修規格表(附件1)完成 備
料交貨並書面報驗,並由甲方依(附件2)目視檢查表實施目
視檢查及數量清點合格後,始可實施維修。
三、乙方應於目視檢查合格日之次日起45日曆天內(含)完成維修
安裝作業後由乙方出具完工證明並向甲方報驗。
8.本案投標須知中附錄五之一「投標廠商聲明書」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最新版本。
9.本案業經計畫修訂,修訂案內品項防爆燈防水防塵等級,由IP68檢討修訂為IP67。
10.餘詳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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