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M08047P156 已決標公告

馬力試驗機及變速箱測試台維護保養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決標日:108/05/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羅德士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497,395
原始預算
$ 5,536,149
底價金額
$ 5,506,149
決標折數
99.8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科
聯絡電話 (049)2781711
機關代碼 3.5.47
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
機關地址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聯絡人 採購科
聯絡電話 (049)2781711
傳真號碼 (049)2781408
電子郵件信箱 adsl.ordcpd@msa.hinet.net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29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15 17:00
開標時間 108/05/16 10:30
開標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3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文件標價3%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7/1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南投名間郵局2號信箱或專人送達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履約期間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08年11月30日止;餘詳清單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及納稅證明,餘同「投標須知」。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或現金)及於回郵信封貼足限時掛號郵資郵資187元,寄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收(信封上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中心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08年05月10日1700時前或有異議請於108年05月20日1700時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地址: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3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中心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陸軍後勤指揮部」者,均改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 5.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6.本案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 7.交貨時間: 一、履約期間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08年11月30日止。 二、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10個日曆天(含)內,完成職業安全 衛生工程承攬管理規則(附件9)簽訂及繳交施工人員名冊以 利備查,並檢附本案「安裝工程綜合保險」 證明,保障於履 約期間內(職業安全衛生工程承攬管理規則簽訂至全案驗收 合格後),因執行本案造成人員體傷或死亡及其它財損之保 險,保險對象為甲方、甲方代理人、乙方等所有義務關係人, 保險地點為案內標的物作業地點,保險具體內容為甲方、甲 方代理人、乙方等所有義務關係人,個人單次意外(體傷或死 亡)保險及財損各為新臺幣500萬元(含)以上,本案「安裝工 程綜合保險」自負額部分均由乙方,一併送交甲方代理人審 查,並將審查結果由甲方作為通知乙方審查結果,審查合格 後可辦理後續保養維護作業。另倘若審查不合格,乙方得完 成改善後重新提供相關文件後辦理複審,複審次數乙次為 限。若經複審仍不合格,則依契約清單第16點辦理。 三、備料交貨:乙方依附件2維護耗材暨備用零件表於108年5 月31日前送達交貨地點完成備料交貨,並備齊附件2備註欄 所須資料後向甲方完成報驗,除項次24項-馬力機冷卻水循 環系統更新於108年7月31日前送達。 四、第1次維護保養:乙方於附件2維護耗材暨備用零件表備料 目視驗收合格之次日起50日曆天內(含)完成並依附件5、6 完成項次第2、3項等2項保養維護。 五、第1、4、5項乙方於備料目視驗收合格之次日起50日曆天內 (含)完成並依內容說明書實施施作,如乙方未依內容說明書 實施施作,則由監工人員勒令停工,並由甲、乙雙方同時召 開協調會討論後續作為,至完成改善後始可繼續施作;項次 4、5項完成後,待第1次保養維護完成後一併辦理驗收事宜。 六、第2次維護保養(第2、3項)須於108年10月1日開始施作 至108年11月10日內完成;項次第1項完成後,待第2次 保養維護完成後一併辦理驗收事宜。 七、案內各項維護保養項目若有(附件4)損壞狀況表,經甲方認 定非乙方維護不當所致,則乙方無需修復。由甲方另案採購, 待獲得新品後,通知另案得標廠商始可實施修護作業,接獲 通知日之次日起7個日曆天內(含)完成安裝。 八、若由甲方認定為乙方維護不當所致不得要求提高契約價金, 其損壞零件乙方均須無償修復,或以相同型式(號)、規格性 能相同之零件更換,乙方亦不得要求提高契約價金。 8.本案預算已公開,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0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規定: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總價曾經減價而確定,其所組成之各單項價格,視同就各單項價格依同一減價比率調整。投標文件中報價之分項價格合計數額與總價不同者,亦同。 9. 餘詳招標文件。 10.本案業於計畫修訂,修訂內容為規格、預算、其他條件、投標 廠商資格及招標方式進行檢討修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科
聯絡電話
(049)2781711
機關代碼
3.5.47
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
機關地址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聯絡人
採購科
聯絡電話
(049)2781711
傳真號碼
(049)2781408
電子郵件信箱
adsl.ordcpd@msa.hinet.net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29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15 17:00
開標時間
108/05/16 10:30
開標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3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文件標價3%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7/1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南投名間郵局2號信箱或專人送達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履約期間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08年11月30日止;餘詳清單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及納稅證明,餘同「投標須知」。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或現金)及於回郵信封貼足限時掛號郵資郵資187元,寄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收(信封上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中心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08年05月10日1700時前或有異議請於108年05月20日1700時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地址: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3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中心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陸軍後勤指揮部」者,均改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 5.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6.本案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 7.交貨時間: 一、履約期間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08年11月30日止。 二、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10個日曆天(含)內,完成職業安全 衛生工程承攬管理規則(附件9)簽訂及繳交施工人員名冊以 利備查,並檢附本案「安裝工程綜合保險」 證明,保障於履 約期間內(職業安全衛生工程承攬管理規則簽訂至全案驗收 合格後),因執行本案造成人員體傷或死亡及其它財損之保 險,保險對象為甲方、甲方代理人、乙方等所有義務關係人, 保險地點為案內標的物作業地點,保險具體內容為甲方、甲 方代理人、乙方等所有義務關係人,個人單次意外(體傷或死 亡)保險及財損各為新臺幣500萬元(含)以上,本案「安裝工 程綜合保險」自負額部分均由乙方,一併送交甲方代理人審 查,並將審查結果由甲方作為通知乙方審查結果,審查合格 後可辦理後續保養維護作業。另倘若審查不合格,乙方得完 成改善後重新提供相關文件後辦理複審,複審次數乙次為 限。若經複審仍不合格,則依契約清單第16點辦理。 三、備料交貨:乙方依附件2維護耗材暨備用零件表於108年5 月31日前送達交貨地點完成備料交貨,並備齊附件2備註欄 所須資料後向甲方完成報驗,除項次24項-馬力機冷卻水循 環系統更新於108年7月31日前送達。 四、第1次維護保養:乙方於附件2維護耗材暨備用零件表備料 目視驗收合格之次日起50日曆天內(含)完成並依附件5、6 完成項次第2、3項等2項保養維護。 五、第1、4、5項乙方於備料目視驗收合格之次日起50日曆天內 (含)完成並依內容說明書實施施作,如乙方未依內容說明書 實施施作,則由監工人員勒令停工,並由甲、乙雙方同時召 開協調會討論後續作為,至完成改善後始可繼續施作;項次 4、5項完成後,待第1次保養維護完成後一併辦理驗收事宜。 六、第2次維護保養(第2、3項)須於108年10月1日開始施作 至108年11月10日內完成;項次第1項完成後,待第2次 保養維護完成後一併辦理驗收事宜。 七、案內各項維護保養項目若有(附件4)損壞狀況表,經甲方認 定非乙方維護不當所致,則乙方無需修復。由甲方另案採購, 待獲得新品後,通知另案得標廠商始可實施修護作業,接獲 通知日之次日起7個日曆天內(含)完成安裝。 八、若由甲方認定為乙方維護不當所致不得要求提高契約價金, 其損壞零件乙方均須無償修復,或以相同型式(號)、規格性 能相同之零件更換,乙方亦不得要求提高契約價金。 8.本案預算已公開,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0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規定: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總價曾經減價而確定,其所組成之各單項價格,視同就各單項價格依同一減價比率調整。投標文件中報價之分項價格合計數額與總價不同者,亦同。 9. 餘詳招標文件。 10.本案業於計畫修訂,修訂內容為規格、預算、其他條件、投標 廠商資格及招標方式進行檢討修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15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