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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50元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15日止或年度預算支用完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及納稅證明,餘詳「投標須知」。
(二)具縣(市)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及處理許可證(以清除機構投標之廠商須檢附清除許可證以及與處理機構簽訂委託處理之證明或許可證)(以處理機構投標之廠商須檢附處理廠許可證以及與清除機構簽訂委託清運之證明或許可證)或甲級清理許可證。
(三)處理許可證內登記之廢棄物名稱或代碼須與本案欲委託清除處理之混合廢棄物內容物類別相符(例如廢溶劑為C-0301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或現金)及於回郵信封貼足限時掛號郵資郵資187元,寄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收(信封上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中心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08年1月21日1700時前或有異議請於108年1月30日1700時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地址: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3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中心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陸軍後勤指揮部」者,均改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
5.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6.本案採分項報價、總價決標,未提供分項報價者及各分項單價報價超過採購清單內各分項單價預算者,視為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定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單價列計契約方式辦理,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為決定最低標之原則。本案採開口契約作業模式,決標後依原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貨款總價除以實際決標單價核算各項最大預估數量計列製作契約,且以全案預估總價為採購上限(執行採購數量不受預估數量限制),並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
7.交貨時間:
一、契約有效期限自108年1月1日起(若簽約日期逾108年1月1日,則自簽約日之次日起算)至108年12月15日,或價款支付已達契約預估總價新臺幣(以下幣制同)479萬9,300元本契約終止。
二、本案預算總金額為新臺幣479萬9,300元,本案預估數僅為參考,以實際需求數量為準,不超過年度預算上限為限。
三、乙方應自接獲甲方代理人各批次書面通知日次日起15日曆天內之上班時間(上午0800~1130時,下午1330~1730時止),排定之時間、地點完成當批次要求之廢棄物數量清運。
8.本案預算已公開,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0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規定: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總價曾經減價而確定,其所組成之各單項價格,視同就各單項價格依同一減價比率調整。投標文件中報價之分項價格合計數額與總價不同者,亦同。
9.本案投標須知中附錄五之一「投標廠商聲明書」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最新版本。
10.餘詳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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