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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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3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南投名間郵局2號信箱或專人送達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3號
履約期限
簽約日次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或達契約預估總價自然終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具廠商登記或設立及納稅證明,餘詳如投標須知。
(二)具主管機關(環保署或縣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或處理許可證,有效期限不得逾
期,逾期展延中須出具主管機關單位證明;另檢附廢棄物清除或處理許可證之廢棄
物清除或處理技術員合格證書。
(三)以清除機構投標之廠商須檢附與處理機構進場處理之證明;以處理機構投標之廠商
須檢附與清除機構委託清運之證明。
(四)廢棄物清除或處理許可證內登記之廢棄物總類及代碼:第一組應含D-1801(生活垃圾
或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0299(廢塑膠混合物)、D-0699(廢紙混合物)項
目;第二組應含D-1801(生活垃圾或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
附加說明
1.現場領標: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或現金)及於回郵信封貼足限時掛號郵資郵資187元,寄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收(信封上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中心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08年01月03日1700時前或有異議請於108年01月14日1700時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地址: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3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中心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陸軍後勤指揮部」者,均改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
5.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6.本案採複數決標,分項(組)報價、分項(組)總價決標,分項(組)單價計列契約方式辦理,另本案為開口契約作業模式,各項單價計列契約方式辦理,以實際採購數量計價付款,採購上限為契約全案預估貨款總價。
7.交貨時間:
一、本案契約有效期間自108年1月1日起(若簽約日期逾108年1月1日,則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計算)至108年12月20日止,價款支付已達契約預估總價第一組新臺幣176萬2,040元、第二組新臺幣12萬0,900元或108年12月20日到期,均自動終止契約。
二、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14日曆天內(含)完成職業安全衛生工程承攬管理規則簽訂(如附件2),並送交甲方代理人移由工安部門審查,審核完成後始可進行作業,乙方除例行勞工保險外,應於契約履行期間自行判定是否須另行加保意外險之必要,並
自行覓保,所衍生之保險費用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第一組甲方依實際需要通知乙方清運,乙方應自接獲甲方代 理人書面通知日次日起3日曆天內之上班時間(每日0800時至1700時止),至甲方完成各批(次)品項及數量之清運作業;第二組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每月上班時間(每日0800時至1700時止)至甲方完成2次(含)以上清運作業【若完成職業安全衛生工程承攬管理規則簽訂之次日起當月未滿15日曆天,應完成1次(含)以上清運作業;另108年12月份以完成1次(含)以上清運作業】。
8.本案預算已公開,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0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規定: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總價曾經減價而確定,其所組成之各單項價格,視同就各單項價格依同一減價比率調整。投標文件中報價之分項價格合計數額與總價不同者,亦同。
9.本案投標須知中附錄五之一「投標廠商聲明書」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最新版本。
10.餘詳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