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M06006P088 已決標公告

拖車頭作業車維修保養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決標日:106/02/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五心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50,000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 1,156,500
決標折數
90.7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科
聯絡電話 (049)2781711
機關代碼 3.5.47
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
機關地址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聯絡人 採購科
聯絡電話 (049)2781711
傳真號碼 (049)2781408
電子郵件信箱 adsl.ordcpd@msa.hinet.net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4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5 17:00
開標時間 106/02/16 11:00
開標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南投名間郵局2號信箱或專人送達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次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止餘詳附加說明7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制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檢附行政院勞委會核發汽車修護或重型機械修護丙級(含)以上證照。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及納稅證明,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或現金)及於回郵信封貼足限時掛號郵資郵資72元,寄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收(信封上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中心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106年02月10日1700時或有異議請於106年02月20日1700時前以書面提出(逾期提出或未具名者均不予受理),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地址: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3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中心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陸軍後勤指揮部」者,均改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 5.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6.本案採折扣率(或費率)報價、折扣率(或費率)決標方式辦理。 7.交貨時間: 一、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10個日曆天(含)內完成「職業安全衛生工程承攬管理規則」(附件2)簽訂,並檢附投保本案「安裝工程綜合保險」 證明【保障於履約期間內(勞工安全衛生工程承攬管理規則簽訂至全案驗收合格後)因執行本案造成人員體傷或死亡及其它財損之保險,保險對象為甲方、甲方代理人、乙方及第3人等所有義務關係人,保險地點為案內標的物作業地點,保險具體內容為甲方、甲方代理人、乙方及第3人等所有義務關係人,個人單次意外(體傷或死亡)保險及財損各為新臺幣500萬元(含)以上,保險自負額由乙方全額負擔】,一併送交甲方代理人(翻修廠車身所)審查,俟甲方代理人(翻修廠車身所)完成書面審查合格後,由甲方以書面或電傳通知乙方始可辦理維保作業。   二、甲方車輛損壞或定更件需實施更換,由甲方以書面或電傳方式通知乙方勘估,乙方應於接獲勘估通知日之次日起15日曆天(含)內至甲方翻修廠、儲備庫會同甲方代理人及翻修廠、儲備庫技術代表勘估車輛,並以「車輛零件清冊」 (附件3)實施勘估,並於完成勘估日之次日起10日曆天(含)繕造「車輛勘估單」(附件4)1份,送交甲方代理人(翻修廠車身所)辦理呈核作業,俟核准後由甲方以書面或電傳通知,始能執行該次維修工作。   三、乙方應於接獲甲方以書面或電傳通知維修日之次日起20日曆天(含)內完成車輛備料交貨、檢附零件相關出廠證明,並以書面報驗,由甲方實施目視檢查及數量清點,俟目視檢查合格後,始可實施維修。   四、本案維修車輛7部,工期以75日曆天計算之。   五、契約有效期限:自簽約日次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止或106年度維修付款總額度達本案契約預估金額上限新臺幣150萬元整,本契約自然終止。 8.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科
聯絡電話
(049)2781711
機關代碼
3.5.47
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
機關地址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聯絡人
採購科
聯絡電話
(049)2781711
傳真號碼
(049)2781408
電子郵件信箱
adsl.ordcpd@msa.hinet.net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4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5 17:00
開標時間
106/02/16 11:00
開標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南投名間郵局2號信箱或專人送達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次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止餘詳附加說明7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制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檢附行政院勞委會核發汽車修護或重型機械修護丙級(含)以上證照。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及納稅證明,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或現金)及於回郵信封貼足限時掛號郵資郵資72元,寄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收(信封上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中心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106年02月10日1700時或有異議請於106年02月20日1700時前以書面提出(逾期提出或未具名者均不予受理),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地址: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3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中心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陸軍後勤指揮部」者,均改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 5.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6.本案採折扣率(或費率)報價、折扣率(或費率)決標方式辦理。 7.交貨時間: 一、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10個日曆天(含)內完成「職業安全衛生工程承攬管理規則」(附件2)簽訂,並檢附投保本案「安裝工程綜合保險」 證明【保障於履約期間內(勞工安全衛生工程承攬管理規則簽訂至全案驗收合格後)因執行本案造成人員體傷或死亡及其它財損之保險,保險對象為甲方、甲方代理人、乙方及第3人等所有義務關係人,保險地點為案內標的物作業地點,保險具體內容為甲方、甲方代理人、乙方及第3人等所有義務關係人,個人單次意外(體傷或死亡)保險及財損各為新臺幣500萬元(含)以上,保險自負額由乙方全額負擔】,一併送交甲方代理人(翻修廠車身所)審查,俟甲方代理人(翻修廠車身所)完成書面審查合格後,由甲方以書面或電傳通知乙方始可辦理維保作業。   二、甲方車輛損壞或定更件需實施更換,由甲方以書面或電傳方式通知乙方勘估,乙方應於接獲勘估通知日之次日起15日曆天(含)內至甲方翻修廠、儲備庫會同甲方代理人及翻修廠、儲備庫技術代表勘估車輛,並以「車輛零件清冊」 (附件3)實施勘估,並於完成勘估日之次日起10日曆天(含)繕造「車輛勘估單」(附件4)1份,送交甲方代理人(翻修廠車身所)辦理呈核作業,俟核准後由甲方以書面或電傳通知,始能執行該次維修工作。   三、乙方應於接獲甲方以書面或電傳通知維修日之次日起20日曆天(含)內完成車輛備料交貨、檢附零件相關出廠證明,並以書面報驗,由甲方實施目視檢查及數量清點,俟目視檢查合格後,始可實施維修。   四、本案維修車輛7部,工期以75日曆天計算之。   五、契約有效期限:自簽約日次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止或106年度維修付款總額度達本案契約預估金額上限新臺幣150萬元整,本契約自然終止。 8.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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