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I05010P113 已決標公告

國軍逾期彈藥第七階段委外境外處理公證作業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決標日:105/09/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上林公證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496,168
原始預算
$ 9,910,000
底價金額
$ 5,764,121
決標折數
78.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汪小姐
聯絡電話 (02)27854407
機關代碼 3.5.47
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指揮部/採購處/招標訂約科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360號
聯絡人 汪小姐
聯絡電話 (02)27854407
傳真號碼 (02)27855432
電子郵件信箱 sister6313@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1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05 09:00
開標時間 105/10/05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115南港昆陽郵局第21號信箱;專人: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後經甲方代理人正式函告通知次日起24個月內,詳清單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餘詳「投標須知」。若為共同投標,須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之代表廠商檢附所有成員廠商之本項證明文件。 2.廠商及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效期內一般保險公證人及海事保險公證人執業證書。廠商具有製造或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或供應或承作之文件。另廠商營業項目需符合「H603011一般保險公證人」及「H603021海事保險公證人」。若為共同投標,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之代表廠商檢附所有成員之本項證明文件。 3.公司最近一年內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及向稅務機關申報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若為共同投標,須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之代表廠商檢附所有成員廠商之本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領標: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後勤指揮部開標室(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TEL:(02)2785-4407。 2.郵遞領標:請以限時掛號郵遞至115南港昆陽郵局第21號信箱(信封請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於回郵信封貼足快捷郵資臺北市130元、外縣市170元)、標單工本費(郵政匯票,受款人:陸軍後勤指揮部);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本部概不負責。 3.電子投領標網址: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專人投標: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服務大樓),電話(02)2785-4407 2.郵遞投標:投標文件請寄115南港昆陽郵局第21號信箱。(以落地郵戳為憑) 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1.【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05年9月26日17時00分,或有異議者請於105年10月5日17時00分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逾期提出疑義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為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2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部標單發售處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者」,均改為「陸軍後勤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為「陸軍後勤指揮部」。 5.本案禁止使用中國大陸地區產品及僱用中國大陸地區人士與非法外籍勞工。 6.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但我國廠商得報列外國產品或勞務(中國大陸除外) 7.本案可能因突發事件,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8.本次為修訂後第1次開標,仍受3家合格廠商限制方可開標。 9.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360號、臺北市南港郵政90498號信箱;電號: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0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汪小姐
聯絡電話
(02)27854407
機關代碼
3.5.47
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指揮部/採購處/招標訂約科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360號
聯絡人
汪小姐
聯絡電話
(02)27854407
傳真號碼
(02)27855432
電子郵件信箱
sister6313@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1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05 09:00
開標時間
105/10/05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115南港昆陽郵局第21號信箱;專人: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後經甲方代理人正式函告通知次日起24個月內,詳清單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餘詳「投標須知」。若為共同投標,須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之代表廠商檢附所有成員廠商之本項證明文件。 2.廠商及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效期內一般保險公證人及海事保險公證人執業證書。廠商具有製造或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或供應或承作之文件。另廠商營業項目需符合「H603011一般保險公證人」及「H603021海事保險公證人」。若為共同投標,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之代表廠商檢附所有成員之本項證明文件。 3.公司最近一年內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及向稅務機關申報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若為共同投標,須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之代表廠商檢附所有成員廠商之本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領標: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後勤指揮部開標室(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TEL:(02)2785-4407。 2.郵遞領標:請以限時掛號郵遞至115南港昆陽郵局第21號信箱(信封請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於回郵信封貼足快捷郵資臺北市130元、外縣市170元)、標單工本費(郵政匯票,受款人:陸軍後勤指揮部);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本部概不負責。 3.電子投領標網址: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專人投標: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服務大樓),電話(02)2785-4407 2.郵遞投標:投標文件請寄115南港昆陽郵局第21號信箱。(以落地郵戳為憑) 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1.【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05年9月26日17時00分,或有異議者請於105年10月5日17時00分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逾期提出疑義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為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2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部標單發售處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者」,均改為「陸軍後勤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為「陸軍後勤指揮部」。 5.本案禁止使用中國大陸地區產品及僱用中國大陸地區人士與非法外籍勞工。 6.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但我國廠商得報列外國產品或勞務(中國大陸除外) 7.本案可能因突發事件,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8.本次為修訂後第1次開標,仍受3家合格廠商限制方可開標。 9.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360號、臺北市南港郵政90498號信箱;電號: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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