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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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擴充期間為3個月,擴充金額計新臺幣703萬2,915元,屆時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採購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3/1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21號信箱;專人: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之次日起1年屆滿,餘詳計畫清單(十八)備註:7.交貨時間及契約附加條款第七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不辦理物價指數調整價金。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餘詳投標須知第四十一點。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後勤指揮部開標室(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 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受款人:陸軍後勤指揮部)及於回郵信封貼足快捷郵資(臺北市130元、外縣市170元),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陸軍後勤指揮部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部概不負責。
3.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01月02日,或有異議請於114年01月10日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本部受理疑義及異議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電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郵政信箱:臺北市南港郵政90498號信箱。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
3.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者,均改為「陸軍後勤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後勤指揮部」。
4.本案禁止外國廠商參與投標,我國廠商所提供標的之原產地須屬我國者。
5.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6.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經查獲屬實,甲方得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
7.本案招標及決標方:採單價報價、單價決標方式辦理(詳招標文件附錄六之三)。
8.本案採開口契約之作業模式,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決標後依決標單價、原公告預算(預估總價)製作契約(案內預估數量僅為參考值,廠商不得據以要求為承製數量),並以全案預估總價為採購上限。
9.本案履約時間:詳如契約附加條款第四條及第七條。
10.本案履約地點:詳如契約附加條款第七條及契約附加條款附表2「交貨分配地點表」。
1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規定,以複數決標(併列得標廠商)方式辦理,採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另依序向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次低標廠商徵詢,如同意以最低標得標廠商之價格承售者,得併列為得標廠商,惟以2家(含最低標之得標廠商)為限。而依序向次低標廠商徵詢併列得標廠商時,若有報價相同且超過上限家數時,以抽籤方式決定之,未出席廠商視同放棄併列為得標廠商。
12.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13.本案為第1次開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規定,須有3家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電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28,131,67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