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TC90687@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若有新契約未能於117年1月1日前簽訂,或契約有效期限屆滿前,支付價金將達契約預估總價時,甲方代理人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報請甲方採限制性招標,逕洽原得標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預估擴充期限為3個月,數量為35.25噸,金額以新臺幣14萬4,525元整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後勤訓練中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2/14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得標後與機關簽約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會客室投標箱;郵遞:平鎮山仔頂郵局第22號信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若無法於115年1月1日前決標則自簽約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含)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符合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之廢棄物清除業,其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項目至少應有D-0104(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或H-1001(水肥、事業員工生活及事業活動所產生糞尿固態、半固態或液態廢棄物)其中乙項,除清除許可證外,以清除機構投標之廠商須附與桃園當地處理機構或再利用機構簽訂同意進場處理之證明或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投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1日前以書面或傳真向本部提出(逾期提出疑義或不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另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114年12月22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7時。
3.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4.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
5.本案禁止僱用未成年人、非法外籍移工、通緝、港澳及大陸地區人士、未投保勞工保險之勞工及其他依法不得僱用人員。
6.本案採開口契約之作業模式,決標後以各項單價計列契約方式辦理,並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依原公告預算(預估總價)或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各組預估總價為採購上限。
7.等標期間現勘聯絡人(請前1日上午前電話協調):陳上士,電話:(03)4690507。
★8.廠商應於投標時檢附電子領標憑據。
★9.押標金抬頭為「陸軍後勤訓練中心」。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訓練中心;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電話:03-4195815;傳真:03-469359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