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ung700511@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則預計後續擴充三個月,金額計新臺幣貳拾肆萬伍仟捌佰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龍岡路三段800號
開標地點
中壢市龍山營區後勤處開標室(中壢龍岡圓環郵局旁)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2/2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中壢市龍岡路三段800號龍山營區會客室或寄中壢龍岡郵政4-23號信箱
履約期限
本案履約期間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含)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已有自製採購契約,其係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3.檢附台灣區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公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4.檢附用電設備檢驗維護登記執照(維護範圍含八德區)
5.由依法設立之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及甲級電器承裝業共同投標;本案允許共同投標,符合全部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6.餘詳如投標須知說明。
附加說明
地址: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1265、1346號 聯絡人電話 田聖豪上尉 03-3685907
【其它】:
【通信領標】
請以限時掛號郵遞至寄中壢龍岡郵政4-23號信箱(信封請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72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公告之日至107年12月18日1700時前提出,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規定以書面方式向本部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電話03-4607306、傳真:03-4503273、地址:中壢龍岡郵政4附23號信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