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平鎮區 中豐路山頂段2號
電子郵件信箱
LTC90687@mail.mil.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會客室投標箱;郵遞:平鎮山仔頂郵局第22號信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詳如採購計畫清單(十八)備註7.交貨時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須具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核發「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之環境檢驗測量機構,其許可類別及方法為「噪音檢測類、環境噪音測量方法」;或委託具有環保署認證之合格環境檢測測定公司合作同意書,並檢附相關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代碼為 J101050)。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投標報價單。
6.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7.餘詳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須具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核發「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之環境檢之環境檢驗測量機構,期許可類別及方法「噪音檢測類、環境噪音測量方法」驗測量機構,其許可類別及方法為「噪音檢測類、環境噪音測量方法」;或委託具有環保署認證之合格環境檢測測定公司合作同意書,並檢附相關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代碼為 J101050)。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投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115年6月22日前以書面或傳真向本部提出(逾期提出疑義或不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另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115年6月27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7時。
3.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4.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
5.本案不同意開放廠商依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
6.等標期間現勘聯絡人(請前1日上午前電話協調):林健華上士,手機:0989-142990,民線:03-5999683。
7.廠商應於投標時檢附電子領標憑據。
8.押標金抬頭為「陸軍後勤訓練中心」。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訓練中心;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電話:03-4195815;傳真:03-469359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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