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12連江縣東引鄉東引郵政90674號信箱
電子郵件信箱
ddc90674@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12連江縣東引鄉東引郵政90674號信箱
開標地點
212連江縣東引鄉東引郵政90674號信箱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12連江縣東引鄉東引郵政90674號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設立或登記合格廠商,不得有「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之不良紀錄者,且具有下列資格: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 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機關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他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經濟部自98年4月13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3)餘同「投標須知」。
(4)按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0條分別明文:「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負責審議期主管之政府重大工程及轄內公有建築物之公共藝術設置計畫」、「興辦機關辦理公共藝術設置計畫依專業需求,得依採購法第39條或第40條規定辦理」;另依政府採購法第39條規定「機關辦理採購,得依本法將其對規劃、設計、供應或履約業務之專案管理,委託廠商為之。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其負責人或合夥人不得同時為規劃、設計、施工或供應廠商之負責人或合夥人。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與規劃、設計、施工或供應廠商,不得同時為關係企業或同一廠商之關係企業。」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東引地區指揮部後勤科(連江縣東引鄉莒山廣場),電話:(0836)76503,廠商領取前務必先聯絡本科採購官,以利派專人送達。
2.通信領標:請以限時掛號郵遞至「212東引郵政90674號信箱 東引地區指揮部後勤科收」(信封請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請自行考量郵遞及機關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郵地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東引地區指揮部(連江縣東引鄉莒山廣場) 後勤科電話:(0836)76503,廠商投標前務必先聯絡本科採購官確認投標箱位置,請勿放置大門哨所,逾截止投標時間均不受理。
2.郵遞投標: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寄「212東引郵政90674號信箱 東引地區指揮部後勤科收」。(以本地郵局落地郵戳為憑)。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東引地區指揮部(連江縣東引鄉樂華村170號、電話0836-7650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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