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12連江縣東引鄉東引郵政90674號信箱
電子郵件信箱
jskingno1@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案內標的預判未能於108年12月31日前簽訂109年度購案或價款支付將達契約預估總價時,甲方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擴充期限為3個月,金額新臺幣10萬元為上限,按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12連江縣東引鄉東引郵政90674號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9年01月01日至109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1)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登記證等)且不得有違政府採購法第101~103條規定之不良紀錄。
(2)廠商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3)電力工程相關科別技師考試及格或相關職類技能檢定及格,並領有技術士(師)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東引地區指揮部後勤科(連江縣東引鄉莒山廣場),電話:(0836)76503,廠商領取前務必先聯絡本科採購官,以利派專人送達。
2.通信領標:請以限時掛號郵遞至「212東引郵政90674號信箱 東引地區指揮部後勤科收」(信封請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請自行考量郵遞及機關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郵地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標單補正】:
購領取標單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應即辦理補正、更換,否則所投標標無效時,廠商權益受損應自行負擔。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請於規定截止時間前至本部莒山廣場投標箱完成投標,完成投標時間以哨所時間為準,請提早30分鐘前通知本部人員(採購官或其代理人)配合收件(連絡電話:0836-765503)。
2.郵遞投標: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寄「212東引郵政90674號信箱 東引地區指揮部後勤科收」。(以本地郵局落地郵戳為憑)
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08年11月15日止。
2.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08年11月19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其他】:
投標時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切結書,未檢附齊全者視為不合格標。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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