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馬公郵政90661-11號信箱
電子郵件信箱
kayfu1024@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馬公郵政90660-11號信箱
開標地點
澎防部開標室(澎湖縣馬公市介壽路2之1號(營區內,原漢聲電台))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99馬公中正路郵局第144號信箱或專人投遞本部北側門會客室設置之投標箱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須檢附最近一期繳納之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3)須檢附縣市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中間處理許可證(或與環保局簽訂同意代為處理之文件)或清理許可證(其中處理資格部分,需具焚燬資格),需具上述許可證中任一資格。
(4)除具備前述清理許可證資格之投標商外,如未能同時具有清除許可證及處理許可證資格之投標商,應檢附未具許可證之委託清除或處理等相關證明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領標方式及處所】:
1.郵遞領標:880馬公郵政第90660附11號信箱 TEL:(06)9270700
2.通信領標:請以限時掛號郵遞至880馬公郵政第90660附11號信箱(信封請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4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投標:88099馬公中正路郵局第144號信箱。(以落地郵戳為憑)
2.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 109 年 5 月 18 日止。
2.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 109 年 5 月 25 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其他】:
本案先行辦理招(開)標作業,符合採購法第52條決標原則之投標廠商,以保留方式辦理,俟預算奉核後始得辦理決標及後續簽約事宜;若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1項7款規定不予決標(投標廠商報價單有效期應至本案宣布決標日止)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防部後勤處採購小組、電話:(06)9270700、傳真:(06)9278620、地址:880馬公郵政第90660附11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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