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南竿郵政90663附12號信箱
電子郵件信箱
MDC90663@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南竿郵政90663附12號信箱
開標地點
連江縣南竿鄉中山門開標室(原中山門台銀提款機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南竿郵政90663附12號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應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認定之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或技術顧問機構或其他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2)檢附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3.當年度公會或技師公會會員證。
(3)餘同「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 111年4月11日前或有異議請於111年4月20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836-22101轉641703、傳真:0836-25174,地址:馬祖南竿郵政90663附12號信箱。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4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部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本案投標須知.中附錄五之一「投標廠商聲明書」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最新版本。
5.餘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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