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南竿郵政90663附12號信箱
電子郵件信箱
MDC90663@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南竿郵政90663附12號信箱
開標地點
連江縣南竿鄉中山門開標室(原中山門台銀提款機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南竿郵政90663附12號信箱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依「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第6條規定:申請取得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
(2)依「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第11條規定:加入相關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員證等證明文件。
(3)依「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第19條規定:檢測維護業登記範圍,在台灣各縣(市)地區,以其所在地相鄰四縣市為限。
(4)具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等,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 110年11月08日前或有異議請於110年11月15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3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部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本案投標須知.中附錄五之一「投標廠商聲明書」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最新版本。
5.餘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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