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D10003P005 已決標公告

110-111年金門地區軍品(含裝備)陸地運輸作業等5項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決標日:109/12/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統順貨運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50,000
原始預算
$ 1,890,000
底價金額
$ 1,775,430
決標折數
81.6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羅光驊
聯絡電話 (082)333452
機關代碼 3.5.47
單位名稱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金門郵政90675附6號信箱
聯絡人 羅光驊
聯絡電話 (082)333452
傳真號碼 (082)336376
電子郵件信箱 KDC90675@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提供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9 17:00
開標時間 109/12/30 11:00
開標地點 金防部開標室(太武山公墓後方右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採購契約係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汽車貨運業營業執照(G101061)或汽車路線貨運營業執照或起重工程業營業執照(EZ02010)。 (2)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廠商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餘詳如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採購,並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訂定底價方式辦理,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本案為開口式契約,採分項單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單價計列契約方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規定,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案內數量僅為預估數量僅供參考,廠商不得以該預估數量作為請求支付價金之依據,並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以本案預算為採購上限。 三、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免收押標金及保固保證金。 四、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14個日曆天內繳納履約保證金新臺幣94,500元整。於全案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30日內,由甲方一次無息發還。 五、本案履約期間自110年1月1日起(若簽約日期逾110年1月1日,則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於履約期間內,價款支付已達契約預估總價新臺幣189萬元,則本契約終止。 六、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七、【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1)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09年12月29日1700時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時至中午1200時,下午1400時至下午1700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2)地點: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經洽大門衛哨),電話聯絡後勤處,本組派專人送達。 2.通信領標:限於民國109年12月29日1700時前(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信封外書寫收件人(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收件人地址(金門郵政63號信箱);信封內裝入信紙(註明領標案號、案名)及回郵信封(註明領標人個人姓名、住址、電話並貼足國內快捷郵資14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4.承辦人及電話:(聯絡人:古棓羽;聯絡電話:0938380970)。 【標單補正】: 購領取標單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應即辦理補正、更換,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廠商權益受損應自行負擔。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本部大門衛哨投標箱。2.郵遞投標: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民國109年12月28日前提出,或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於民國110年1月6日1700前以書面方式向本處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疑義、異議: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羅光驊
聯絡電話
(082)333452
機關代碼
3.5.47
單位名稱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金門郵政90675附6號信箱
聯絡人
羅光驊
聯絡電話
(082)333452
傳真號碼
(082)336376
電子郵件信箱
KDC90675@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提供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9 17:00
開標時間
109/12/30 11:00
開標地點
金防部開標室(太武山公墓後方右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採購契約係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汽車貨運業營業執照(G101061)或汽車路線貨運營業執照或起重工程業營業執照(EZ02010)。 (2)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廠商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餘詳如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採購,並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訂定底價方式辦理,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本案為開口式契約,採分項單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單價計列契約方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規定,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案內數量僅為預估數量僅供參考,廠商不得以該預估數量作為請求支付價金之依據,並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以本案預算為採購上限。 三、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免收押標金及保固保證金。 四、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14個日曆天內繳納履約保證金新臺幣94,500元整。於全案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30日內,由甲方一次無息發還。 五、本案履約期間自110年1月1日起(若簽約日期逾110年1月1日,則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於履約期間內,價款支付已達契約預估總價新臺幣189萬元,則本契約終止。 六、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七、【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1)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09年12月29日1700時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時至中午1200時,下午1400時至下午1700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2)地點: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經洽大門衛哨),電話聯絡後勤處,本組派專人送達。 2.通信領標:限於民國109年12月29日1700時前(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信封外書寫收件人(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收件人地址(金門郵政63號信箱);信封內裝入信紙(註明領標案號、案名)及回郵信封(註明領標人個人姓名、住址、電話並貼足國內快捷郵資14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4.承辦人及電話:(聯絡人:古棓羽;聯絡電話:0938380970)。 【標單補正】: 購領取標單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應即辦理補正、更換,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廠商權益受損應自行負擔。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本部大門衛哨投標箱。2.郵遞投標: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民國109年12月28日前提出,或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於民國110年1月6日1700前以書面方式向本處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疑義、異議: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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