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金門郵政90675附6號信箱
電子郵件信箱
new830799@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履約期限
109年01月01日起至109年12月20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採購契約係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四十一點。
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採購,,並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訂定底價方式辦理,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三、本案採單一折扣率報價、單一折扣率決標,決標後以決標折扣率、原公告預算(預估總價為新臺幣110萬元整)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預估總價新臺幣110萬元整為上限,依附件1零件清冊單價*折扣率=價金。
四、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免收押標金。
五、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6萬元整,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14日曆天內至國軍財務單位繳交,並於決標日之次日起7日曆天內與甲方完成簽約。
六、履約期限:1.本案屬年度須執行之購案,履約期間自109年01月01日起(若無法於109年01月01日前決標則自簽約日起)至109年12月20日止,或已達本案預算上限(新台幣110萬元整)時,契約視為履行期滿。2.不定期維修時段為全天候24小時(包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乙方應於接獲甲方代理人通知(書面、傳真)後12小時內 (以一日24小時全時段計算)到達叫修使用單位實施設備勘估,並於完勘估日之次日起2日曆天內(以1日24小時全時段計算,包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完成修復(如係外離島等不易到達之處所,得由島上報告維修需求,乙方提供維修材,交付甲方代理人轉交島上人員實施更換)。若因天災(颱風、地震、落雷等)造成大規模設備損壞時,乙方應依照甲方代理人書面通知之定期時間內完成系統修復,不受上述時間規限。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雷擊、風災、地震等)肇生設備大量損壞,乙方應於設備損壞災害發生之次日起7日曆天內檢具事證,由甲方完成審查後始可同意不列計工期,乙方應於災害發生後3日內假單位完成現勘及維修;另屬各種天然災害 (風災、水災等)及因素造成維修困難,乙方應於事實發生後7日內檢附證明後,配合甲方排表管制系統修復。
七、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八、【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1)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08年12月23日1700時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時至中午1200時,下午1400時至下午1700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2)地點: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經洽大門衛哨),電話聯絡後勤處,本組派專人送達。
2.通信領標:限於民國108年12月23日1700時前(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信封外書寫收件人(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收件人地址(金門郵政63號信箱);信封內裝入信紙(註明領標案號、案名)及回郵信封(註明領標人個人姓名、住址、電話並貼足國內快捷郵資14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4.承辦人及電話:顏佩賢,聯絡電話:082-333870。
【標單補正】:
購領取標單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應即辦理補正、更換,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廠商權益受損應自行負擔。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本部大門衛哨投標箱。2.郵遞投標: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公告之日起2日(民國108年12月18日)內提出,或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於公告之日起10日(民國108年12月26日1700前)內提出以書面方式向本處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