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金門郵政90675附6號信箱
電子郵件信箱
new830799@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金防部後勤處(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履約期限
本案履約期間為簽約日之次日起15個日曆天(含)內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採購契約係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
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
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餘同「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 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訂定底價方式辦理,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 本案採分項報價、總價決標方式,並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三、 押標金為投標報價總金額百分之3。
四、 得標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4日曆天內依甲方開具履約保證金單據至國軍財務單位繳交契約總價5%之履約保證金,俟履約、驗收合格後且無待解決事項後30日內,由甲方代理人一次無息發還。
五、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14個日曆天內至國軍財務單位繳交契約總價百分之5履約保證金(如最後繳款日為例假日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並於決標日之次日起7個日曆天內至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辦理簽約。
六、 本案履約期間為簽約日之次日起15個日曆天(含)內乙次將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聯絡人:吳瑞祥,連絡電話:082-333452),並於簽約次日起45日曆天內(含)至各單位完成安裝。
七、 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八、 【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1)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08年10月14日1700時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時至中午1200時,下午1400時至下午1700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2)地點: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經洽大門衛哨),電話聯絡後勤處,本組派專人送達。
2.通信領標:限於民國108年10月14日1700時前(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信封外書寫收件人(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收件人地址(金門郵政63號信箱);信封內裝入信紙(註明領標案號、案名)及回郵信封(註明領標人個人姓名、住址、電話並貼足國內快捷郵資14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4.承辦人及電話:吳瑞祥、許淑紛,聯絡電話:082-333452、082-334350
【標單補正】:
購領取標單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應即辦理補正、更換,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廠商權益受損應自行負擔。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本部大門衛哨投標箱。2.郵遞投標: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公告之日起4日(民國108年10月04日)內提出,或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於公告之日起10日(民國108年10月11日)內提出以書面方式向本處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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